关爱,让警营更温暖
2016-08-19 13:22:18
关爱,让警营更温暖
文/段鸿钧
“有了足够的关爱,队伍才能成长得更快,警营这个‘大家’才能更温暖。”为充分保障民警权益,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丽江市公安局从拓展民警职业发展空间、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优化民警职业环境、强化民警职业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从优待警、关爱民警的新举措。
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为了拓展民警的职业发展空间,丽江市公安局完善民警工作绩效考评和日常管理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民警轮岗交流和青年民警下基层锻炼力度,落实民警职级待遇相关政策,为民警职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干事创业的平台。
强化职业能力培养,丽江市公安局重点围绕群众工作、规范执法、舆论引导、信息化应用、应急处突“五项能力”建立完善民警常态化教育训练机制,不断提升新警、业务骨干、领导干部3个层面的履职尽责能力。
为了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通过坚持每周学习日制度,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等形式,鼓励民警主动学习,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获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与工作相关的国家级专业资格证书的民警,给予一定的奖励。
增强职业荣誉感
丽江市红安局对获得个人二等功及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民警,实行立功喜报制度,及时向民警家属发送“喜报”。
对获得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的民警,每3年一轮,统一组织开展外出学习考察或专题培训,并将民警立功受奖情况与入党、职务晋升、享受职级待遇等相挂钩,突出激励导向作用。为功模民警提升履职能力、保持先进性创造条件。
民警退休时,由丽江市公安局政治部和所在部门举行欢送仪式,颁发丽江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从警光荣”荣誉纪念章,褒奖其为公安事业做出的贡献。
优化职业环境
丽江市公安局还对获得与公安工作相关的专利发明或软件研发、技术革新、工作方法创新等,得到市公安局以上层面推广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丽江市公安局还注重建好机关荣誉室和警史馆,让每一名新入警民警都接受一次教育,并推动文体基础设施、警营文化长廊、民警文体兴趣小组等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书画、摄影、棋类、球类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警营文化生活,调节民警身心、缓解民警压力。
民警(职工)生日、结婚、女民警(职工)生育、生病住院等,由工会和所在部门领导上门看望慰问;每年春节、重阳节,对离退休民警(职工)以座谈会的形式看望慰问。丽江市公安局同时建立完善由督察部门牵头,政治部、法制、纪委、警令部等部门协作配合的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维权委”作用,跟踪督办民警在执行公务中,遭受人格侮辱、人身伤害、公私财物损坏、不实投诉、恶意炒作等袭警、侵权事件,建立妨害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案(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强化社会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地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强化职业保障
丽江市公安局建立民警救助金制度,对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死亡)、病故的民警(职工)家属,因公负伤住院、伤残民警(职工),因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在职民警(职工)有特殊生活困难的,进行救助或补助。
进一步完善了民警休假制度、体检制度,成立丽江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工作专家组,建立民警健康和心理健康档案,畅通民警就医“绿色通道”,为民警因公负伤救治和急、难、重、危疾病诊疗提供方便。在公安部为民警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基础上,每年为民警办理总保额不低于10万元的人身意外、重大疾病、疾病住院等补充保险。
丽江市公安局还积极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帮助民警(职工)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等难题。每年“六一”儿童节给民警(职工)14周岁(含)以下子女发放读书卡,民警(职工)子女当年参加高考被国家教育部门承认院校录取入学的民警(职工)子女按标准给予奖励。对特困民警(职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阶段在校学习的子女,按规定给予资助。对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入学入托和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高等学校时享受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