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立足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改革

    2016-08-19 13:28:44

 

大理:立足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改革

/宋金友 何庆梅

 

推行居住证制度,管理流动人口;放宽落户限制,让群众分享改革红利;创新服务措施,打造和谐警民关系……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大理州公安机关不遗余力。

 

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解难题

 

根据《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州于2009年在大理市开展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20101124日,大理市被云南省公安厅批准成为云南省《居住证》(卡)发放试点城市。

随后,大理市制定出台了《大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大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副市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计生、工商、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9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理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同时,在大理市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设立5个服务管理所、48个服务管理站,按照每500名流动人口配备1名专管员和1名协管员的标准,配备了208名专协管员,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心、所、站三级服务管理平台,改变了以往流动人员管理工作靠公安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社区自治、群众参与的服务管理模式,保障了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依法平等享受社会保险、子女义务教育、居住地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法律援助、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儿童计划免疫等公共服务的权利,以及享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享受公共就业指导服务、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考评、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登记、机动车驾驶证培训申领、异地办理护照、结婚登记等权益。

此项服务管理制度,成为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种规范、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强化了流动人口管理,提升了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201311日施行《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来,参照大理市的做法,大理在全州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居住证制度。截止2016630日,全州共发放居住证(卡)58万证(张)。

 

放宽限制,改革红利惠民生

 

在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放宽城镇范围内租赁性质落户限制”等8项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大理州公安局以大胆探索,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并在大理市实行试点。

2016621日,大理市公安局出台《大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此细则紧紧围绕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新增“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落户不受条件限制”“在大理市投资、经商、各行各业长期务工等人员落户待遇”“环洱海区域内从事服务业、旅游业、建筑业等行业务工人员就地登记城镇常住户口”条款,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城镇化率。

“让想来的人来得了,让来了的人落得了户。”在《大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中,“保留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为到大理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服务”等均为此细则的亮点,让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红利。此细则于201671日在大理市率先实施,下一步将在全州进行推广。

“进一步放宽城镇租房落户限制条件和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政策,这是以往任何时期都未曾有过的。”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实惠是真切而实在的。截至2016630日,大理全州总户籍人口359.5万人,城镇人口102万人,户籍城镇化率28.4%,共办理出生登记38713人;办理租房落户48人;办理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55126人;办理三代直系亲属投靠落户695人;办理成年人投靠亲属落户1772人;完成城乡属性调整核对2214条,核对无常住人口居委会828条;清理调整386个虚拟居委会。“办理租房落户、返农村原籍地落户、成年人投靠亲属落户、三代直系亲属投靠落户,都得益于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不然这些令人头疼的问题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解决呢。”群众对此称赞不已。

 

创新措施,服务群众更贴心

 

在户籍管理工作中,大理州公安机关在不断地尝试着创新,也在不断优化着服务。

大理州公安机关明确规定户籍窗口办理业务应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优先服务制等六项制度,严格规定了户口受理审批时限。同时简化身份证办理程序,缩短办证时限,将法律规定最长60天,缩短到30天;并开辟特殊“绿色通道”,确保15天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紧急业务办理;开展居民身份证领取短信提醒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减轻基层因报送户口审批材料往返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大理州利用公安内网、办公自动化等途径实现户口审批材料实行网上流转审批。同时畅通户口办理预约、咨询及监督渠道。结合实际,各县(市)设置户口办理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邮寄地址,依托“户政E网办证厅”及微博集群畅通了网络咨询、预约及投诉举报渠道。目前,大理州已接到群众咨询及举报投诉情况1864条,均按时做了处理和回复。

此外,大理州公安机关实行居民身份证三项管理制度中的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201621日,全州公安机关相继成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三项制度工作专班,并在派出所、办证大厅设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窗口,接受群众查询和咨询,受理群众提出的挂失申报申请,接收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71日起,大理州公安机关率先在全省试点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