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2016-10-28 10:18:16
云南警方讯(通讯员 张 明 肖爱华)今年以来,弥勒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队伍正规化建设,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从问题入手、从制度入手,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打牢领导干部和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
弥勒市公安局以开展“两学一做”、学《准则》和《条例》、学“三个规定”以及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等活动为载体,组织民警深入学习重温《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新《准则》和《条例》、《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三项纪律、三个规定等纪律规定,使廉洁从政、从警的理念“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重大节假日期间,向全体民警、家属发送节日遵纪守法的温馨提示短信,时刻警醒民警遵纪守法,强化警示教育。
以开展警务实战训练为载体,组织参训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手莫伸》、《忏悔》、《火中取栗必自焚》等。组织全局民警对《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情况通报》、《公安部关于公安民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云南省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执法过错和重大执法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等典型通报进行学习,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认识到法纪规定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公安民警从警从业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雷区”。
积极开展学习《规定》活动。《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出台后,弥勒市公安局及时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民警进行学习。要求全体民警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章逐项学习规定,消化理解,熟悉和掌握每条纪律要求,切实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要求自觉对照《规定》,认真检视自己的言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