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开创干部转复工作新局面
2014-08-14 13:12:37
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以人为本主动作为
聚力开创干部转复工作新局面
通讯员 贾 鹏
主动领导  强化责任落实
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坚持把现役部队干部转业复员工作作为关心干部、服务基层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分片包干和责任奖惩,形成了合力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省公安厅党委始终把现役干部转复工作纳入全局统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管、经常问、亲自抓,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强化分级包干方面,推行分级包干负责制,转业的支队级主官,由总队级班子成员包干负责;团职由支队级主官负责;营级由支队班子成员负责,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同时,强化了责任奖惩。2008年,率先把全省公安现役部队转复干部的跟踪管理情况作为评价班子、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在每年支队级领导班子考核讲评时,对转复工作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点名批评,督促各级切实抓好转复工作。
主动作为  选准转复对象
工作中,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坚持立足部队发展需求,科学制定计划,反复研究论证,力求所选对象科学合理。
首先,抓好计划制定。坚持每年定期深入基层部队调查研究,综合干部调整交流、选学培训等因素,通盘考虑、认真谋划、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干部转业复员计划,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其次,是抓好摸底排查。每年确定转业对象前,及时组织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相关人员研究讨论干部队伍情况,结合班子量化考核,指导各级单位开展好转业摸底排查工作。
同时,抓好对象选择。坚持自愿和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走留对象,突出做好“三个公开”:公开党和国家的安置政策、公开干部转业的政策规定、公开转业的指标和条件,力求每名干部了解掌握转业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要求,使干部做到思想有准备,心里有底气,能够对号入座。
主动协调  优化安置环境
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坚持以提升转业干部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努力优化安置环境。
工作中,常与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利用开展警民共建、节日走访慰问、组织重大活动的时机,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职能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努力为转业干部争取最好的工作岗位。另外,是常与军转安置部门沟通。主动邀请省、市军转部门领导到部队调研座谈,全面介绍公安现役部队工作性质、任务特点及部队先进事迹,赢得了理解与支持。云南自2008年实行转业干部考试考核确定安置岗位,在省、州(市)两级军转安置部门制定的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中,将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年限和立功受奖两项列为加分条件,使长期扎根基层的转业干部享受到了实惠。
同时,坚持常与接收用人单位互动。省公安厅政治部领导、总队级单位主官率先垂范,亲自出面与地方党政机关协调,对拟接收单位进行摸底,了解人才需求信息,为转业干部提供最新的就业指导。
主动服务  加强人文关怀
2009年以来,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共协调解决转业干部家属随调就业46人,安排随迁子女入学10人,赢得转业干部及家属的好评。
对安置期间的转业干部,始终坚持“一个不变,五个做到”:福利待遇不变;做到给每人起草一份推荐书、制作一份工作人员联系卡、发放一本安置政策手册、安排一次身体检查、每逢节日慰问一次。坚持部队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到位,绝不让转业复员干部把困难和问题带到地方,对患有疾病的转业复员干部及时安排就医治疗,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转业干部离队报到时,及时跟踪关怀,为异地安置的转业干部提供“一站式”服务,派专人联系搬家托运、家属子女随迁等事宜,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就地安置的转业干部,坚持部队领导亲自陪同前往接收单位报到,主动介绍转业复员干部实际情况,真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让转业干部愉快地离开部队,满怀信心地迎接新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