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公安风雨六十六年
2017-01-22 15:28:20
红塔公安风雨六十六年
文/张成鸿
玉溪县人民政府公安局(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的前身)成立之初,民警办案出行所需器材,基本处于马驮肩扛手提的状况,条件非常艰苦。但就在这种环境中,我们的先辈依然乐观积极,战斗力丝毫不弱,连续取得了剿匪斗争、打击现行反革命、打击刑事犯罪等斗争的胜利。这些历史,反映了我国建国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对于当前我们所处的机械化交通工具发达、信息化手段先进的时代,也依然具有十分现实的教育意义。
机构沿革与队伍建设
1949年12月9日,云南和平解放,人民公安机关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而诞生。1950,玉溪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设4股1所,即侦查股、治安股、审讯股、秘书股和看守所。在1956年又改名为玉溪县公安局。1958年10月,玉溪、江川两县合并为玉溪县,两县公安局亦合并称玉溪县公安局(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前身)。
1983年9月,玉溪县改建制为市,玉溪县公安局改为玉溪市公安局。1984年,全局下设各股改为科。至1987年底,玉溪市公安局共设有9个科、5个队、13个所。1998年6月,玉溪撤地设市,同年底,玉溪市公安局更名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玉溪县公安局成立之初,仅有少量公安干警,并按区派驻公安助理员。1952年初,全局有干警31人。各区公安助理员改称公安特派员。1978年后,玉溪县公安局得到了进一步的恢复、充实和加强,全局共有65名干警,其中党员19人。在“从严治警”方针指导下,全局狠抓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制定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使公安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文化层次有了显著提高。
1984年,玉溪市公安局设立政工科,负责全局民警思想政治和队伍管理,公安队伍管理日渐规范。期间,不断开展各项队伍教育和管理工作,逐步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2001年,全区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考核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局公安队伍建设。至2005年,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有民警425人,工勤人员20人,其中中共党员219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418人,占总警力的93.9%,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2006年,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按照公安部“三基”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和省厅、市局的具体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新增编制100人,使全局编制数达到了584人,实际有民警445人,职工20人。
由于队伍建设相对规范,当年分局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重点示范单位。至2008年“三基”工程建设结束,全局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派出所党建工作从乡、镇划归分局党委统一管理;基层警务保障得到全面落实,公安信息化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有了长足发展。
六十五年来,一代又一代的民警薪火相传,战斗不息,为了公安事业的发展,为了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维护稳定贡献了毕生精力,他们所作出的不懈努力、他们所创造的辉煌业绩,将彪炳红塔公安史册,永远激励和启迪红塔公安事业后继者不断前行。
剿匪往事
人民政权建立初期,全国各地各种反动势力极端仇视,时刻企图复辟。玉溪县的地霸和土匪武装也在造谣煽动、蛊惑人心,扰乱社会治安。
1950年3月,一些恶霸地主、暗藏的特务、反革命分子,暗中串连,煽动群众抗交公粮,公开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广卫村王家骏、王森父子以及原国民党反动军官王方雄组织武装土匪,集结队伍,发动了反革命武装叛乱,在玉溪与峨山间流窜,抢劫公私财物。
针对匪患,在中共玉溪县委领导下,玉溪县及时成立了剿匪委员会,主要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滇中护乡第五团(1950年6月进行整编,大部分人员编送玉溪军分区,一部分人员编入7月1日成立的玉溪县公安局,时任团长李泽生担任县公安局第一任局长。玉溪县公安局干警也参加了剿匪斗争)对反革命暴乱武装进行围剿。
1950年5月20日,匪首李忠明被抓获,王方雄匪部分队长王耀勉亦被及时抓获,并搜出匪首王方雄给王耀勉的信,称“速把被击散的人和武器联络起来,待机而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剿匪委员会经呈准于5月25日将李忠明执行枪决。
1950年6月30日,王方雄聚集150余名散匪,窜至玉溪城西30公里外的新寨,企图抢劫粮仓。剿匪部队得讯前往进剿,该匪尚恃众违抗,玉溪军分区某部连夜赶往支援,匪众心虚,于支援部队到达前向峨山县境逃去。适值雨后道路泥泞,该匪逃路尚有明显的人马迹印。剿匪部队不避辛劳,冒风雨、爬高山、过河流,一路跟踪追歼逃匪。在沿路各村人民的向导之下,匪踪几次失而复得。
7月3日,剿匪部队终于在峨山境内大法那村追获逃匪,并机警地阻断了匪哨兵与匪群的联络。同时迅速占领高地,布置伏击,把土匪的住地团团包围。战斗开始半小时内,我军先锋就翻越围墙,爬过屋顶,占领了大法那整个村寨。战斗3时余,大部分匪徒被击毙,匪首王方雄负伤随少数散匪逃逸。
期间,在武装进剿和强大的政治攻势下,其他几股反革命暴乱武装亦先后被歼灭。12月2日,躲藏于峨山的匪首王方雄被抓获。玉溪县政府在南校场召开万人大会,公审昔日称霸一方、祸及邻县,抢劫杀人的武装土匪,王方雄等匪特首被执行枪决。
剿匪斗争的全面胜利,稳定了玉溪全县城乡社会秩序,为农民翻天覆地的反封建斗争运动扫清了道路,为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和新生的人民政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成立之初的办公用房与装备
1950年7月1日,成立之初的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条件十分艰苦。玉溪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时,就选在了玉溪县州城西门外的关圣宫(现明珠路,玉溪市公路管理总段住地内)安营扎寨,仅有大殿2个,南北厢房(平方)各3间,总面积约400平方米,民警办公、住宿全都在其中。
在交通工具方面,仅有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滇中护乡第五团养用的骡、马各一匹。通讯设备则仅有有线电话机1部。而公安业务所需的技术器材、设备还是一片空白,期间工作主要以剿匪为主,兼顾全县社会治安。
1950年至1970年之间,公安局经历了数次搬迁,办公用房基本都是老旧庙宇或没收的地主房产,各种装备匮乏简陋,出行的交通工具也十分单一,多以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为主。1953年,云南省公安厅下发了1部“吉辅”照相机,成为玉溪县公安局的第一件技术设备,之后虽陆续增配了几部照相机和一些检验器材,但均十分简陋。
1957年,公安局办公地址从新兴路52号迁至人民路51号,有楼上楼下房屋各16间,面积约560平方米。此后,因工作需要,办公地址又于1959年从人民路51号迁回人民路57号,并在此办公达十年之久。期间交通工具依然以自行车为主,尚未配备机械化交通工具。
1969年,根据工作需要,上级机关首次为公安局配备了幸福250型二轮摩托车1辆,实现了交通工具机械化。此后,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工作的需要,公安局的机械化交通工具从无到有,从少量到逐年递增,并加快了机械化程度,其中又以二轮、三轮摩托车为主,但自行车依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74年,首次配备了北京212型吉普车1辆,在当时的条件下,基本实现了快速反应。
这之后,警用车辆得到了较快发展。1983年,增配8座吉普车1辆,并首次使用上了现场勘查车,分别是沈阳、贵阳出产的现场勘查车各1辆。同时增配了部分二轮及三轮摩托车,公安局机械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1985年,刚刚撤县设市一年多的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安局在州城西站路(现珊瑚路68号,即分局现址)征用土地2亩,用于建盖公安局办公用房和民警宿舍楼,建设完工宿舍楼一幢,有套房40套,面积2500平方米,解决了部分民警、职工的吃住困难。此后,各乡派出所陆续建盖办公用房和民警住房,解决了公安局多年来办公用房、住房紧张的困难。
80年代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通讯设备、技术设备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公安局开始出现了传真机、无线电基地台、“尼桑”“桑塔纳”轿车、录像机等当时的稀罕物品。这些器材设备,相对于今天的科技化、信息化装备而言,依然十分简陋和落后,但就是这些简陋的设备、器材,却被当时斗志昂扬的广大民警视为如虎添翼,运用得风生水起,在同犯罪分子的斗争中日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