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粟国鸿:为民族群众筑牢交通安全网

    2017-02-13 12:38:12

粟国鸿:为民族群众筑牢交通安全网

记者 通讯员 常正东

“感谢粟警官,我们夫妻还以为这件事很难找到肇事车辆、都自认倒霉了。想不到,你竟然找到了肇事者,为我们讨回了公道,真不知道该怎么表示感谢……”

在镇沅县勐大镇发生的一起看似单方肇事案件中,负责该案件调查的镇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粟国鸿,用耐心和细致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受到辖区群众好评。从警4年来,粟国鸿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近万起、处置各类交通事故500余起,多次获得镇沅县公安局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为受害者找回公道

“虽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场面,我在电视、电影中经常看到,但这次亲眼目睹,还是被事故现场的惨状深深震撼了。”201210月,从云南警官学院毕业的粟国鸿,成为镇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名民警。

刚参加工作的第一个星期,镇沅县城便发生了一起死亡1人的交通事故,粟国鸿跟着中队长出警。那次的事故现场,让他触目惊心。之后,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好职责,服务好群众,减少悲剧的发生。”

工作一年后,他被调到镇沅县公安局按板派出所交警中队工作。去年8192130分,交警中队辖区的勐大镇发生一起看似单方肇事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重伤,伤者被送往县医院救治。

次日,主办该案件的粟国鸿到医院了解案情。伤者廖某回忆:“当晚,我驾驶摩托车带妻子回家。在公路上突然撞到一个物体,连人带车就飞下公路。当时因为天黑,没看清撞到什么东西,所以只能自认倒霉了。”

尽管伤者自认倒霉,但粟国鸿却觉得奇怪:“摩托车怎么会在公路上平白无故发生碰撞事故?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于是,他到现场仔细勘查,但公路上什么障碍物都没有,只有摩托车翻落山下的痕迹,调查工作陷入僵局。

考虑到案发时间是农历的七八月份,正是农忙季节,事故现场附近稻田、烤烟地较多,应该能找得到目击者。于是,粟国鸿和协警对附近烟农和打谷子的群众进行走访。最终,根据群众举报和公安信息平台,逐步锁定肇事嫌疑车辆轨迹。随后,他驱车100多里路,到景东县文井镇找到了肇事车辆和驾驶人。

1110日,粟国鸿向事故中的3人送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驾车不慎将受害者廖某撞下山崖的3名肇事者,对事故认定无异议,并在粟国鸿的调解下达成了损害赔偿协议。


为群众筑牢安全网

2014年上半年,勐大、振太两地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5起,造成8人死亡、86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全县总数的38.6%57.14%49.43%,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根据辖区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201411月,普洱市首个建成投入使用的农村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勐大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正式启用。同时,服务站也是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第一批规划建设的三类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坐落于镇沅县主干道勐五路起点处。

执法服务站成立后,粟国鸿被抽调过来,带领4名协警全面负责勐大镇、振太镇两个大镇的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同时兼顾按板镇、田坝乡两个乡镇的日常交通管理工作。

为扭转两地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粟国鸿对两地事故多发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通过调查,他发现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为此,粟国鸿向交警大队和当地政府作了汇报,他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整治违法”建议得到认可。为开展好交通治理和安全宣传,他在仅有的4名协警中,留下2名坚守服务站,开展日常服务工作;自己带领2名协警联合派出所民警,进村入寨开展宣传和整治。

服务站成立两年多来,共检查过往车辆30000余辆,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68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2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  同时,他还组织开展车管便民服务6次,为群众办理摩托车年检3735辆。建立了农村地区重点工作台账,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地区重点驾驶员、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工作,为群众筑牢了安全网。

 

为困难群众解烦忧

去年1120日,振太镇群众李某某驾驶摩托车,在便道路上与罗某某驾驶的面包车会车时,在未发生碰撞的情况下意外翻车造成重伤。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了近20万元的医药费。

年仅22岁的李某某是家中独子,也是唯一的顶梁柱,车祸造成李某某终身残疾,并欠下高昂的医疗费,父母为此打电话向办理此案的粟国鸿求助。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哭泣声,粟国鸿很是心酸。

粟国鸿带着他们来到县城找律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通过鉴定,镇沅县人民医院对造成李某某高位截肢负有一定责任。李某某的父母向法院提出民事讼诉,让李某某的父母看到了希望。

去年111日,群众杨某某醉酒后驾驶轻型货车,在镇沅县景五线K78+400米处追尾周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周某某和母亲查某某受伤。查某某因伤势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转往省城医院后,急需13万元的开颅手术费用。

对于一个山区群众来说,在短时间内凑齐13万元非常不易。周某某在无奈下找到了镇沅驻昆办事处求助,驻昆办事处希望镇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积极和事故当事人联系,尽快争取医疗费用抢救伤者。

得知情况后,粟国鸿及时找到杨某某,讲明事故利害关系和做思想工作。最终,杨某某为查某某垫付了13万元手术费,因医治及时,目前查某某已病情好转出院。

通过粟国鸿和同事们不懈努力,勐大、振太两地交通安全形势得到明显好转。由于成绩突出,勐大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的工作得到了交警大队和当地政府、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