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民警赵鑫荣获一等功
2018-04-14 20:42:40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签署命令,给予盐津县公安局大年初三抓捕犯罪嫌疑人受伤民警赵鑫记个人一等功,颁发奖章、证书,奖励人民币2万元。
4月3日,受省公安厅委托,盐津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吴永仲带领县局相关领导前往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代表省厅向因工受伤民警赵鑫宣读一等功命令,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看望慰问赵鑫同志及其家属。
2月18日,民警赵鑫在抓捕持枪、持刀拒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幸从二楼坠下导致身体多处严重受伤,急送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赵鑫在春节值守期间不顾个人安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犯罪嫌疑人殊死搏斗英勇负伤后,各级领导相继关心、各大主流媒体对赵鑫的英雄事迹纷纷进行刊载和转载,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通讯员 宇恒 赵明 罗曼(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4月13日第1135期 A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