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退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600余人
2018-05-10 21:29:49
“您好,您是首次申领二代证,符合4月1日以后首次申领二代证的退费条件,现在您来取证,一并将之前已收取的20元工本费退还给您,请收好!”
“谢谢,谢谢!你们辛苦了!”
楚雄市便民服务大厅市公安局窗口前,来自楚雄师范学院的何同学双手接过身份证和20元钱,连声道谢。
按照国务院、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减收费、降成本”工作的部署要求,楚雄州公安局于2018年4月10日下发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的紧急通知,要求从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州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对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入籍或恢复国籍申领、持一代证首次换领二代证6类人员,不再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于4月1日起已收取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按程序全额退还群众。
全州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立即执行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要求的同时,清理出4月1日以来已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应退费人数928人,涉及退费1.5万余元。目前,已对600余名群众完成了退费,其余群众的退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通讯员 丁健梅(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5月11日第1139期A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