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育检促工作 两学一做落实处
2018-05-10 23:07:39
近来,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形成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先后荣获全市“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州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微博二十强”、“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等荣誉称号。
市检察院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常抓不懈。
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活动结合起来,拧紧干警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不断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检察队伍忠诚可靠。
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相结合,切实增强检察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接访工作水平和质量,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首办责任制,以“12·4”、“3·15”、“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现场受理群众举报,解答法律咨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同时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结合,办公环境优美、整洁、卫生,被评为“云南省园林单位”,同时注重软件建设,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各种制度健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严格司法、文明办案。
坚持“文化育检”,将文明创建与组织开展丰富的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利用“道德讲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成立新媒体办公室、篮球队等兴趣团队,用文体活动激发队伍生机和活力;成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扶贫助困、义务援助、清扫家园等志愿者活动,形成健康向上、乐于助人的良好风气。通讯员 杨腾荣 沈良浩(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5月11日第1139期A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