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公安厅通令嘉奖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有功单位和人员

    2014-08-27 09:40:03

本报讯 8月22日,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杨嘉武签发嘉奖令,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昭通市公安机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云南公安消防总队等参战单位和人员予以通令嘉奖。
8月3日16时30分,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造成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和曲靖市会泽县108.84万人受灾,617人死亡,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赴灾区视察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省公安厅领导第一时间深入灾区一线靠前指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紧急动员,快速反应,调集相关力量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工作中,全体参战单位和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顽强拼搏,不怕牺牲,迎难而上,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抗震救灾顺利进行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