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加强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
2014-08-27 09:55:16
       本报讯(通讯员 杨 斌)近日,景洪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为进一步强化加油站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买、销售汽油制度,对各自辖区加油站开展检查,排查隐患立行立改。
        检查中,景洪市各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督促加油站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单位、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购买数量及用途,留存购买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证明原件并经加油站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能销售,并告知加油站工作人员对用油量大的客户,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在验证上述资料的基础上,与其签订协议,实行配送制;如遇到机动车辆因途中燃油耗尽需临时购买散装汽、柴油的,购买人需提供身份证、行驶证原件,经查验登记并经加油站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加油站工作人员负责送油、加油。
        同时,针对购销登记不规范的加油站(点)下发整改意见,严格督促各加油站(点)将散装汽油安全销售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