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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9-02 13:21:31

    本报讯(记者 鹿晋芸)828日,为检阅和展示全省公安文化建设和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成果,促进全省公安文化繁荣发展和公安新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全省公安机关软实力和战斗力,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第一届“云南金盾文化奖”、“云南公安新闻奖”评选活动。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省公安厅成立以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全省公安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杨嘉武同志为主任,各位厅党委成员为副主任的评选委员会及秘书处。“云南金盾文化奖”设金盾文学奖、金盾图书奖、金盾影视奖、金盾艺术奖和优秀组织奖5个奖项。“云南公安新闻奖”设优秀作品奖、优秀通讯员(记者)奖、优秀编辑奖和优秀组织奖4个奖项。参评作品须是20101月至20148月,在省级(含)以上报纸杂志、出版单位、广播电台、影视媒体、新闻网站公开出版、刊播、登载,正面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工作、学习、生活的公安题材文艺和新闻作品。参评优秀通讯员奖的,须在省级(含)以上新闻媒体刊播、登载10篇(条、部)以上作品的云南省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职工和文职人员。参评优秀记者奖、优秀编辑奖的,须在省公安厅自办或合办新闻媒体专刊、专版、专栏工作1年以上的记者、编辑及省公安厅各合作新闻媒体负责公安专刊、专版、专栏工作半年以上的记者、编辑。

    参评作品分类组织评委逐一认真审读、审看,根据作品质量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评出获奖作品。优秀通讯员(记者)奖、优秀编辑奖由评选委员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条件,认真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人员审核把关,择优评出。优秀组织奖由评选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各地、各部门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和本地、本部门作品质量、获奖数量等统筹,择优评出。获奖作品和单位、个人评出并报组委会审定后,由省公安厅进行表彰。

    评选活动规定,参评作品和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对报送单位和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报送参评作品以刊播著名为准,因知识产权等引起纠纷或诉讼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据悉,评选活动将在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