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营“毕大姐” 遇事“不推脱”

    2014-09-02 14:08:59

通讯员 李闯桦 张一雷

        “毕大姐”叫毕凤英,今年47岁,是云龙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的教导员,主抓县公安局的法制核审、把关、考核工作。“毕大姐”性格干脆,快言快语,干起工作来风风火火,接手法制工作后,迅速改变了云龙公安工作前进缓慢的局面。

 

 “不但自己要会,还要教会同事。”
        提起毕凤英,同事们都说她是县公安局的“法律宝典”。然而,“不但自己要会,还要教会同事”,却是毕凤英对自己一贯坚持的要求。在每周的案件点评课上,她亲自参与了点评授课。在点评中,她针对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和案件办理中证据收集逐一进行讲解,使民警在点评中学习办案经验、对照检查自身执法问题,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通过近两年时间的点评,案件点评工作得到广大民警的欢迎和赞誉,办案民警为了不在每周案件点评中被找出问题,在全局民警面前“丢面子”,在案件办理全过程都能够自觉地开展自检自查,及时纠正执法问题。
        毕凤英还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和工作实践,参与制定了“云龙县公安局专兼职法制员管理办法”,通过常态化地培养和管理,为各个一线执法部门锻炼培养了一支28人的“会学习、会办案、会管理、会总结、会协调”的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一线执法民警全部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中级执法资格通过率达95.8%,法制队伍不断扩大、业务素质不断加强。

 

“接到她的电话就犯怵,我们就怕案件过不了关!”
        基层部门或办案民警遇到难题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毕凤英,但是大家去请教她的时候又有些犯怵。毕凤英风风火火的脾气,在工作中可不会给谁面子,批评、整改是常事。总有办案民警感慨地说:“交了案子那几天,我们总是提心吊胆,就怕‘毕大姐’打来的整改电话!”
        去年3月,云龙县公安局苗尾派出所办理了一起殴打他人的案件,办理民警是刚走进警营的新兵,对办案流程和警综平台的操作流程不熟悉,案件质量不过关。一看到平台中办案民警上传的案卷,毕凤英一分钟也坐不住了:“这怎么行呢?法律法条适用有问题还可以改可以学,但是程序这样颠倒错乱下去是要吃官司的!”第二天,她就利用轮休时间到苗尾派出所跑了一趟,带着全所办案民警过程序,检查案卷材料,反反复复十多遍,一直到凌晨两点多钟才结束,逼得办案民警差点摔门而去。之后,她说:“这个案子整不整改是小事,但是一旦形成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办案习惯,那就成了关乎你们职业生涯的大事了。”
        正是因为毕凤英的敢抓善管,“逼”出了执法质量,提升了云龙县公安的局执法水平,也“逼”出了云龙公安在省州执法工作中的好成绩。

 

“感谢毕大姐,跑前跑后帮我解决了手术费!”
        毕凤英平时说话直、性子急,但是对待群众时却特别有耐心。在接手信访工作期间,面对来访群众,毕凤英总是心贴心地与群众交流,实打实地解决诉求。哪怕不属于涉法涉诉范围她都耐心地解释,还常常自己掏钱为那些困难来访群众支付回家的路费。她换位思考、诚恳公道的办事态度使得群众特别容易接受。3年来,法制大队接到的各类信访案件都已全部化解,办事的群众都亲切地称她为“不推脱”的“毕大姐。”
去年8月,辖区群众朱某来信说:四年前,其被执行公务的车辆撞伤,要求调解,并赔偿左膝韧带重建手术费。毕凤英多次展开调查后,证实四年前朱某的确被车撞伤,并造成右下肢软组织损伤。走访过程中,毕凤英了解到信访人朱某一家无劳动力,生活困难,医疗费用无着落,韧带手术已经一拖再拖。在她的积极奔走协调下,最终为朱某争取到了特殊困难信访户补助15000元。目前,朱某经住院治疗已康复出院,并与对方达成了调解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