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设置33个卡点管控“限货”
2014-09-02 14:12:33
本报讯(记者 张念炜 单 雄 通讯员 郭 峰)为减少过境及货运交通对中心城区的交通干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昆明市实施了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措施。昆明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调整(第二阶段)自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针对“限货”区域由目前的三环周边扩大至绕城高速沿线,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优化管理勤务及警力部署,已完成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沿线47个进出通道交通诱导指示系统设置,为受限车辆提供通行引导;在“限货”区域外围的主要立交节点、路口、路段,昆明交警设置了33个固定执勤卡点,驻点警力采取“三班两运转”的勤务模式,开展定点指挥和引导,宣传“限货”措施,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货运车辆违反交通禁令标志驶入禁行区域的行为将处予150元罚款处罚,且驾驶证一次将被记3分;在“限货”区域沿线设置有265套电子监控设备,不间断抓拍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车辆。
期间,昆明交警还将联合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严把“入境”关卡,指挥分流过境货运车辆,借助入昆高速沿线收费站发放宣传资料;会同相关部门,整合资源优势,持续通过省、市广播、电视、报纸媒体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发布我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调整信息,及时传导路况资讯,为驾乘人员提供出行帮助。
除此之外,昆明交警每周还将组织不少于2次白天时段内的货运车辆通行秩序集中整治,在日常管理及集中整治工作中,加强制贩假牌、假证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受限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其他交通管理证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保障城市基本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在严格货运车辆通行证件办理程序的审批以及办理证件使用情况的监管下,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受理确因进入受限区域开展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货运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货运车辆给予办理通行证件,指定通行的时间、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