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强力推进改革工作
2014-09-16 11:47:01
通讯员 杨 梁
         “一把手”亲自抓,成立改革领导机构。州公安局专门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州精神,明确了推进全州公安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并在全州公安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局党委班子分头开展调研,并安排警令部牵头,组成专门调研组对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改革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形成了大理州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意见。同时,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在警令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传达上级精神、掌握推进情况、督促检查落实和报送信息等日常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五项改革重点。针对近年来民警“办案难、怕办案”问题突出的实际,州公安局决心扭转执法办案工作导向,将“诉得出、判得了,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执法安全事故”作为考评标准,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根据这一导向,为切实减轻办案民警负担,提高案件质量,州公安局决定从9月1日起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职能划归法制部门,建立案件统一出口机制;在洱源县牛街派出所先行先试,通过积累一定经验,州公安局把推进派出所、交警中队、专职消防员“三警整合”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方向,决定按照“分类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进基层警务资源整合,切实提升派出所综合战斗力;在大理市已组建武装处突单元、大理市和宾川县已成立巡特警大队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其余10个县成立巡特警大队,将于明年内在11个县组建武装处突单元,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改革,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将日常治安巡逻防范与反恐防暴结合起来,构建网格化巡防体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以“智慧大理”建设为契机,建立覆盖主要街道、公共复杂场所、治安复杂地区、特种行业的视频监控网络,将视频监控扩展到乡镇和农村,整合全社会视频监控资源,建立综合运用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镇化规范和城镇改造统一实施,开展市政消防栓建设评估活动,建立消防栓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并依托各乡镇派出所完场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建设,配备人员和必要的消防装备,推行派出所消防工作“1+1+1”警务模式。
        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制定了《大理州公安局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重点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为分头抓落实,领导小组成立了法制部门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基层警务资源整合、巡防体系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5个专门工作组,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领导小组对重点改革工作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并抽调警令部、督察、法制、治安、特警、科信、消防等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分赴12县市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