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限货”开始 交警全员保通
2014-09-23 14:32:55
记 者 张念炜 单 雄
通讯员 郭 峰
连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优化管理勤务,设点布卡“限货”查违,极大地改变了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秩序,主城跨区通行效率提高。
自9月1日始,昆明主城区实行(第二阶段)货运交通组织调整(以下简称“限货”措施)。为强化“限货”措施的普及宣传,交警支队实行人性化管理,将“限货”措施执行的第一个月作为强化宣传教育期。交警支队除各部门必要的值班及窗口服务人员外,将1400余名民警、1700余名交通协管员,全部投入到主城区疏堵保通和“限货”工作中。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交警支队在禁行区域外围的主要立交节点、路口、路段设置了33个“限货”执勤卡点,每天派驻400余名管理力量,开展定点指挥和分流引导工作;卡点配置了交通锥、水马、爆闪灯、喊话器等执勤装备;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支持下,制作安装了33块货运分流绕行提示牌、99块现场管理提示牌;采购了17组可升降移动照明系统,部分解决个别卡点夜间照明不足的问题;调试启用400套公路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开展管理工作。
此外,该队还拓展科技管控系统功能,开发了货运车辆自动识别筛选程序,向违禁行驶的受限货运车车主发出通知提示短信,告知“违法车辆已驶入限行区域,请立即驶离”;在前期发放导行提示单、导行手册的基础上,加印了60万份通行提示单向社会发放。
截至9月10日,交警支队33个固定执勤卡点共计投入警力4250人次、警车1320辆次;指挥分流受限货运车辆20万辆次;道路监控设备记录过车数据量突破960万辆次;识别筛选货车违禁驶入行为16万余起,发送提示短信15万余条次。
另据介绍,自10月1日起,针对违禁驶入和停放在高速公路车道上的受限车辆,将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货运机动车驾驶人擅自将机动车停放在高速公路车道上的,将处150元罚款、记6分。
第二阶段“限货”措施实行后,面对城市发展和货运调整新措,市内物流依赖程度较高的企业和物流行业主动调整内部作业时间,重新制定运输计划、运输时间,增加了夜班班次,以保证企业物流的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