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畏罪弃女刁难民警 七载出狱母女重逢

    2014-09-23 15:00:03

  张念炜

通讯员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近日,鲁甸县公安局成功化解了一起跨省人员的疑难上访案件。

    因贩毒罪刚刑满释放的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人米某到鲁甸县公安局反映:其因贩毒,在20057月被鲁甸县公安局抓获,被遗弃在昆明市禁毒支队的3岁的女儿阿英,之后被鲁甸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带回,并托付鲁甸县文屏镇政府抚养。现在,她刑满释放,希望领回女儿阿英。

    当天,米某在鲁甸县公安局大哭大闹,并扬言如不及时将女儿交给她,她将不惜一切代价到上级部门上访。鲁甸县公安局法制民警耐心地接待了信访人,并将她反映的诉求作了详细记录,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答应一定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通过3天的思想工作,米某答应先回到当地派出所报到,并与鲁甸县公安局信访民警臧庸保持电话联系。

    当初,因米某认为自己参与贩卖的毒品数额较大,她及家属一直认会被判处死刑,才故意将女儿遗弃在公安机关,借此刁难办案民警。办案民警曾多次通知家属,但家属拒绝领回孩子。最后,鲁甸县公安局只好将小女孩托付给鲁甸县文屏镇政府负责安排抚养。7年来,小女孩一直由群众李某领养。现在,米某要来领回已经11岁小女孩阿英,这么多年的抚养费由谁来承担?

    由于米某刚出狱,自己无能力承担抚养费。况且,阿英与养母的感情很深很深,难以分割。面对这一系列问题,鲁甸县公安局民警认识到,如果要化解此信访案件,一定要让信访人领回小孩。

    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李昌盛带领法制信访民警,一方面多次到小女孩的养母处作思想工作,一方面积极与政府、民政部门协调。经过多次协调,鲁甸县文屏镇政府及民政所主动承担了小女孩的全部抚养费,并同意由米某领回阿英。

    近日,米某同阿英终于团圆,一行行喜悦的泪挂在母女脸上。米某不断地念叨着:“感谢政府,感谢警察,我一定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