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
2014-10-14 12:47:06
本报讯(记者 唐天雷)9月29日,公安部正式批复同意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口岸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部分国家人员实行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从一国经转该过境国前往第三国时,不必申请过境国签证即可过境,并可在过境国进行短暂停留的政策。据了解,全球共51个国家的人员可以申请72小时过境免签入境昆明,自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口岸入境的“72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停留期间仅限于在昆明行政区域内活动,外国人必须由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口岸入境和出境。
这项政策的获批,是全省公安机关积极作为、主动谋划、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政策解读
三条件满足才可72小时过境免签
1、属于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的51个国家公民;2、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3、自某一个允许过境的机场口岸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
72小时如何定义?
自入境的次日零时起,可在昆明市停留不超过72小时。入境当天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国家范围内的公民包括
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欧洲其他国家(13个):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阿尔巴尼亚、马其顿。
美洲国家(6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大洋洲国家(2个):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国家(6个):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