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森林文化对森林公安工作的启示
2014-10-14 13:35:15
少数民族森林文化是当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观念来源之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范例,其生态思想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与思考的思维模式:尊重自然、关爱生命、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保护环境,营造生态家园,是现在世界各国都面对的一个棘手的问题,但根本对策还是在于生态观念的改变。作为服务林业发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森林卫士,森林公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地处云南边陲的金平县,世居着九种民族。他们在长期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积累了认识、利用和保护自然环境及其资源的丰富传统知识,与自然建立了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例如,苗族、瑶族先民们对神林、神树的虔诚崇拜,傣族的“自然崇拜”和哈尼族的“祭竜”仪式等,都遏制了人们破坏森林植被的行为,使该地区的森林资源及其动植物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森林公安肩负着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而通过普法宣传,使得广大民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一项重要任务。少数民族的森林文化对当前森林公安进行保护森林资源的普法宣传有着积极的影响作用。
例如,金平的傣族群众十分重视伦理道德对人的教育作用。他们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宗教的强化作用、习惯法及其重罚的强制作用。这些举措使得金平很多傣族村寨至今都民风淳朴、生态环境良好和社会稳定。这些举措都为森林公安执法活动带来一些启示,即加强涉林法律的宣传与当地少数民族伦理道德舆论的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道德舆论及习惯法代表或满足了一定区域、一定人员的法律需求, 有其合理的价值和生存的时间、空间基础。
作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森林公安民警,应该不断探索本地区的少数民族特点,结合森林公安工作的实际,寻找出符合当地少数民族行为习惯的办法与途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群众路线,力求找出一条打防相结合的方法,共同为建设“森林云南”和服务“桥头堡”建设发挥好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