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宁着力打造民生警务

    2014-10-14 14:20:17

通讯员 段晓东

    今年3月以来,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民意为引领,组织民警深入基层,听民声、解民忧,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做实六项民生警务,赢得了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好评。

    为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盲点多的问题,结合县公安局“访民情、接地气、连民心”的村村见警工作要求,把全县各村寨的红白客事“总料理”吸纳为道路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使其在“料理”客事过程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目前,大队通过广泛筛选,确定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全县13个乡镇被吸纳的1066位“总料理”全部持证上岗,履行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工作职责,达到了“引导一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实现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同时,大队实行由派出所和县公安局村村见警挂钩联系部门民警对各村“总料理”履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定期抽查;年终通过社会效果评估及事故、违法率评估,全年情况汇总,做出“优、良、中、差”评定,按照10%的优秀比例进行表彰奖励。

    针对当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增长较快的情况,为尽力化解群众矛盾,有效解决事故调解执行难问题,积极回应、方便服务群众,减少诉累,今年4月初,大队主动与昌宁县人民法院协商,着力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调联处工作体系,在大队成立昌宁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大队投入资金建设巡回法庭办公场所,配备硬件设施,安排事故民警专职负责开展日常工作,收集、梳理一些调解难、赔偿大、矛盾突出的交通事故案件,并及时联系法院值班法官进行诉前联调联处工作;县法院安排业务熟悉、调解能力强、司法水平高的资深法官进驻巡回法庭,协同交警开展诉前联调联处,对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率,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既为当事人解决上诉维权漫漫长路的等待和艰辛,又推进了执法公正、司法公正、社会公正进程。

        63日,大队通过协调,由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县8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心迹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员召开了部门联席会,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理赔标准、保险公司参与损害赔偿调解、简化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理赔手续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将处理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理赔标准与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标准相一致,统一了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理赔标准。完善了直接划账受害人理赔机制,解决了事故当事人维权难,理赔难的问题,实现了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有效预防了群众对人身损害赔偿理赔标准的误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