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破获合同诈骗案
2014-10-28 13:25:59
本报讯(通讯员 那明珠)云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于10月16日成功破获5起系列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649万元。
2014年1月,犯罪嫌疑人赵某以在云龙县宝丰乡福利路面工程施工为由,以高额利润为诱饵,先后与南涧无量山人朱世能和张永祥、大理银桥的刘顺光、大理海东人杨应德、保山隆阳区的黄体道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赵勇向借款人每月支付高额利息,待工程结束后再按借款数额进行分红。但合同签订后,犯罪嫌疑人赵勇未按合同履行约定,而是将借款用于其在剑川、大理等地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到期后,赵某无偿还能力,遂潜逃至临沧市云县躲藏。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云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14年10月15日在临沧市云县将犯罪嫌疑人赵勇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