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综合施策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2014-10-28 13:26:27
大理州公安局综合施策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甘为人才做“人梯” 不为庸才当“电梯”
通讯员 杨家胜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大理州公安局高度重视干部选任工作,加强领导,综合施策,持之以恒地把这想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来抓,为选贤任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树起选人用人的“风向标”
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理州公安局党委和政工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务实、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落实这“五条标准”,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通过这一导向,在广大民警中形成了一种共识:干部提拔重用,必须靠自身的综合素质,靠艰苦奋斗拼出来的成绩,靠广大群众的公认。
用好阳光透明的“防腐剂”
阳光透明是防止用人腐败最有力的武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破除选人用人的神秘化、封闭性,扩大民主。负责干部工作的政工部门落实党委要求,积极打造“阳光政工”,打开大门,消除神秘感,变“幕后公正”为“台前公开”,无论是竞争上岗,还是民主推荐,都在具体操作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把操作晒在阳光下,把事实摆在桌面上,使结果经得起群众检验。
继承公道正派的“传家宝”
公道正派是政工部门的传家之宝。做到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多为德才兼备、扎实干事的干部当“人梯”,不为跑官要官、作风飘浮的人当“电梯”。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知人善任,不以个人好恶而取才,不以妒谤而毁才,不以小过而弃才;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当用人不正之风出现时敢于抵制,当干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敢于主持正义,当跑官风、说情风刮来时旗帜鲜明地反对。
勤念监督查处的“紧箍咒”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基于这样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平时工作中,及时调整那些不负责任、不讲原则的干部,使干部不敢懈怠;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干部不敢专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使干部不敢失责。
筑牢制度建设的“防火墙”
制度是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本保障。根据近年来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坚持做到一把尺量准、一部《条例》管住,坚决克服“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倾向,在制度落实上不打折扣。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好表率。同时,结合实际,注重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扫除制度盲点,逐步构建起了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凭制度用人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