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套现牟利 4嫌疑人落网

    2014-11-04 13:37:56

非法套现牟利 4嫌疑人落网

  张念炜

通讯员  

一个4人犯罪团伙,通过注册空壳公司的方式申领POS机,再通过申请信用卡预授权。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银行信用卡预授权(即存入100万元可刷卡消费115万元)的相关规定,非法帮他人刷卡套现,并借机赚取存款外15%套现部分的手续费,从而非法获利274650元。

这是五华警方破获的我省首例利用信用卡预授权非法套现案。

 

套现要交高额手续费

今年1月,家住玉溪的扉先生和谷女士因盖房欠债,等着还钱给别人。正一筹莫展时,扉先生无意中在QQ上认识了一个人,说他认识银行的人,可以用信用卡套现,套现部分可以分期偿还,手续费是套现部分的55%。如果需要套现,只要带着信用卡和自己的手机去找他们就行了。

联系好后,19日,两人就从玉溪到了昆明,在穿金路打电话给在网络上认识的男子,之后来了一胖一瘦两个男子。打过招呼后,又来了一个背包的男子,将谷女士的信用卡和手机拿走了,剩下的两名男子陪着扉先生和谷女士一起吃了晚饭。

两三个小时后,背包的男子就回来了,把谷女士的信用卡和手机还给了她,告诉她套现了3万余元,其中的14000万元是给她的,其余的钱是手续费。

谷女士查看了手机,发现手机上有两个银行发来的短信,一个是存入240000元的短信,一个是交易完成276000元的短信。谷女士算了一下,套现的36000元里,被他们拿走了的手续费就有22000元。虽然不知道这三个人是怎么套的现,但毕竟顺利拿到了套现的钱,扉先生和谷女士就回到了玉溪。

“虽然自己只拿到14000元,但套现的那36000余元都还要自己还,但江湖救急,也没办法。”扉先生无奈地表示。而扉先生和谷女士,只是包某、谭某、杨某和宋某等犯罪团伙的客户之一。

 

半年侦破金融诈骗

201312月至20141月间,广东、河北等地陆续出现了多起持卡人利用银行预授权交易,通过向信用卡内存入大额溢缴款,利用预授权完成交易需在预授权金额115%范围内予以付款承兑的业务特权,与部分能支持预授权类交易的特约商户勾结,合谋套取发卡银行额外信用额度,涉及金额4亿余元。”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朱家省介绍,所谓信用卡预授权套现,就是POS机开通预授权后,可以使用115%的资金规模。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入100万,就可以消费套现115万元;如存1000万,就可套现1150万元。

“预授权是信用卡的基本功能,自信用卡诞生以来,在宾馆、酒店等行业被广泛应用,有效满足了持卡人的用卡需求。不法分子就是利用预授权POS消费的管理漏洞进行套现,手法新颖、操作简单,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朱家省说:“今年初,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五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金融部门走访中,发现了这起诈骗案件,于是立即立案侦查。”

在长达半年的侦查中,民警发现,包某于2012年年底成立了“云南竹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暗中帮人代办POS机业务。201312月份,包某得知银行有预授权业务后,便邀约谭某、杨某、宋某开始专门用POS机帮持卡人伪装刷卡消费,实际上是套取大额现金,从中赚取高额手续费。

掌握确实证据后,警方于今年9月先后将4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警惕新型金融犯罪

4名嫌疑人落网后,交代了在20131230日至2014113日期间的半月时间里,通过事前在7张申办人分别为李某某、谷某、聂某、袁某、孙某某、金某某、杨某某等人的信用卡上存入一定金额的资金,利用银行信用卡预授权的相关规定,帮助持卡人套现,从中收取50%60%的费用获利。

“期间,4名犯罪嫌疑人用7张信用卡,在‘云南竹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办的POS机上刷卡套现2105650元。然后,将资金通过4名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转移。其中,4人非法获利274650元。”

据了解,4名犯罪嫌疑人有两名是昆明人,另外两名是成都和安徽人。他们在昆明都是“玩卡人”,信息比较灵通。在得知去年底部分银行实行预授权后,就结伙打起了利用银行预授权套现牟利的算盘,并在短时间内谋取高额利益。

因为预授权在管理中存在漏洞,目前,部分银行已经叫停了预授权业务。

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在办理信用卡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合提升信用额度,不要图方便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更高的信用额度。虽然有些持卡人在用信用卡套现后能及时、全额还款,但这些行为也会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