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信“补助款” 反倒蚀把米

    2014-11-04 13:38:16

轻信“补助款”  反倒蚀把米

通讯员 唐良春 段治清

本以为已领到了补助款的受害人,一查余额才发现卡上的钱已被神秘转走,被蒙在鼓里的家长们一时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卡上的钱为何会莫名消失,再次拨打“校方电话”,却发现对方电话已处于关机状态,顿时恍然大悟,遂拨打报警电话……

短短两个月时间,所谓的“九年义务教育补助款”让上百名学生家长被骗,损失高达数十万元,拙劣的骗术如何让学生家长被骗?

 

好事变陷阱

201310月至12月期间,盐津县辖区居民占某某、刘某某、刘某某、蒋某某等人相继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教育局工作人员,称受话人子女现有一笔九年义务教育补助款,请及时与其工作人员联系。得知有补助款,学生家长们迫不及待地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由于对方能准确说出自己及子女的相关信息,受害人对补助款一事深信不疑。

由于领款心急,受害人对以银行转款领取补助款的方式毫不犹豫,站在提款机前,受害人按照电话中“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着转款操作,却全然不知自己已被迷惑,深陷对方圈套,当按下最后一个“确认”键后,整个诈骗过程也成功完成了。

  

侦查一波三折

经专案组民警工作,发现受害人被骗时接到的电话中出现过186开头的号码为一男一女于2013824日在昭阳区一手机营业网点开户的10张联通3G手机卡之一部分。专案组民警调取该10张手机号码的通话详单(通话记录8000余条),通过分析,民警确定该批号码系作案手机卡。但是该批手机卡的开户信息全是虚假信息。几乎与此同时,昭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报了一起绥江县诈骗案件的基本情况,民警在该案中发现一个150开头的手机号码,经工作获知,该手机号码机主为一名叫陈清红(男,四川雷波县人)的男子。

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专案组民警艰辛细致的工作,发现陈清红的关系人中有一个叫陈清强的男子。至此,以陈清强为首的电信诈骗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诈骗伎俩简单而诱人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专案组民警转战数千里、克服重重困难和险阻,多次辗转云南、广东、福建、四川、北京等地开展相关工作,终将犯罪嫌疑人陈清强、刘正友、陈清红、张飘等人成功抓获。追回赃款4.14万元,缴获部分用于作案的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各2台,手机9部、手机卡残片、银行卡19张、K宝等物。

犯罪组织者(又称二线人员)雇请小工(又称一线人员)数名,准备好电脑、打印机、手机、手机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并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到已毕业初中学生基本信息(学号、学生姓名、所在学校、家长姓名、家长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后,通过电脑和打印机将已毕业初中学生信息资料(一式二份,每份的学生姓名前面都随意编了一个6位数的补助款编号)打印出来后,一份交小工,一份自己留用。一线人员负责冒充各中学教师或者教育局工作人员,二线人员负责冒充学校领导或者教育局某某主任。一线人员拿到学生信息资料后,便打电话通知学生家长,以其子女现有九年义务教育补助款(每年标准300元,九年共计2700元),请与某某主任联系办理,并告知联系电话和学生补助款编号以供“核实情况”。二线人员接到学生家长电话后首先核对学生补助款编号“核实无误”后,叫学生家长提供银行卡号,同时声称过期(通话当天)就不能办理,让学生家长到当地银行ATM机上查收补助款。学生家长到银行ATM机上查询无补助款进账后,便打电话给某某主任询问补助款一事,某某主任便在电话中误导学生家长将银行卡插入ATM机上操作(通过转账或者无卡存款的方式进入某某主任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从而达到骗取受害人银行卡内现金的目的。转账成功后,嫌疑人立即取出赃款进行分赃。

经侦查查明,20137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陈清强、张飘、刘正友、陈清红等人先后流窜于云南曲靖,广东东莞、汕头等地租房作为据点,数月之间,诈骗对象遍及云南昭通、临沧以及四川、重庆等地,涉案72起,共骗得赃款60余万元。

 

追回赃款4万余元

为了逐一查找核实清楚受害人及案件基本情况,办案民警对照犯罪嫌疑人的通话清单,逐一拨打受害人电话进行查找核实通话信息达8000余条。

然而更多的艰辛来自于这个过程中,很多受害人因为被骗后的防备心理而致的不理解、不配合,甚至不少的受害人认为这是诈骗分子先是骗了他的钱,现在又冒充公安局的来实施诈骗,因此对打电话核实情况的办案民警破口大骂。遇到此类情况,民警哭笑不得。经过专案组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核实涉及昭通各县区的案件50余起,云南临沧、四川成都等地的案件20余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清强、张飘、刘正友、陈清红等人已被执行逮捕,并依法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在逃人员正在全力追捕中。至此,该案作为云南省公安厅特别督办案件成功告一段落。  amil�d ie0� �c an";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113日期间的半月时间里,通过事前在7张申办人分别为李某某、谷某、聂某、袁某、孙某某、金某某、杨某某等人的信用卡上存入一定金额的资金,利用银行信用卡预授权的相关规定,帮助持卡人套现,从中收取50%60%的费用获利。


“期间,4名犯罪嫌疑人用7张信用卡,在‘云南竹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办的POS机上刷卡套现2105650元。然后,将资金通过4名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转移。其中,4人非法获利274650元。”

据了解,4名犯罪嫌疑人有两名是昆明人,另外两名是成都和安徽人。他们在昆明都是“玩卡人”,信息比较灵通。在得知去年底部分银行实行预授权后,就结伙打起了利用银行预授权套现牟利的算盘,并在短时间内谋取高额利益。

因为预授权在管理中存在漏洞,目前,部分银行已经叫停了预授权业务。

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在办理信用卡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合提升信用额度,不要图方便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更高的信用额度。虽然有些持卡人在用信用卡套现后能及时、全额还款,但这些行为也会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