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镌刻在时光里的记忆

    2014-11-11 11:41:25

  张念炜

通讯员  

19506月起,昆明市公安局第二、三、四、七分局先后在各自的管辖区筹建公安派出所,作为分局的基层派出机关,管辖当地的治安、户籍等工作。建立的派出所有华山、北门(直属所)、钱局街、西站、武成、珠玑、环城、篆塘新村、潘家湾、土桥、劝业场、复兴村等12个派出所。

70岁的老民警卢发明,在基层派出所干了35年。虽然退休已经10年了,但提起当年基层派出所的变迁,依然记忆犹新。

“当时,各派出所由所长、副所长、材料、治安、户籍内勤和户籍警、治安干事、特口干事等组成。期间,派出所的划分有些变迁,1956年,五华分局成立时,辖区有11个派出所。至1993年底,五华分局恢复到12个派出所的建制。”

 

办公场地简陋

卢发明是寻甸人,19653月入伍,在驻滇某部五十三分队服役。1970年退伍一个月后,被分到五华分局北门街派出所(今翠湖派出所)工作。

北门街派出所成立于19506月,驻北门街3号,因古城北门和北门街而得名。1958年与华山、武成两个派出所合并成立华山人民公社保卫部,1961年恢复原称;1969年又与华山派出所合并成华山地区革委会人保组,1970年恢复原建制。

“我到派出所报到的时候,正好是北门街派出所再次恢复原建制的时候。当时,派出所设在大兴坡上面的两层小楼里。派出所在一个老四合院里,是解放前一个财主家的院子。”

当时,北门街派出所的辖区北至龙泉公路和环城西路、南至翠湖公园、东至圆通街、西至虹山东路,有16条街、34条巷,居民588830909人。

 “北门街派出所的第一任所长是张栋、第二任所长是杨小斗、第三任是熊福堂……”说起北门街派出所的渊源,卢发明如数家珍,“那时候,莲花池那边还是农田,群众属于农村户口,靠近翠湖这边的是城市户口,派出所辖区属于典型的城郊结合部了。辖区范围,相当于现在的莲华派出所、翠湖派出所等3个派出所的辖区。”

 

每天徒步巡逻

70年代初期,在昆明北门街派出所的辖区里,群众每天都能看到一个脚穿水鞋、手拿一个5节电池的特大手电筒、肩背军用挎包的民警在街上巡逻……

“那时候,昆明还没有路灯,道路崎岖,雨天路很烂、很泥泞。手电筒照路、水鞋防湿滑、挎包里装着办理户口的用品。那时候,每天出去首先要带的就是这三样,缺哪件也不行。”

卢发明是所里的户籍民警,说是户籍民警,但治安、巡防、刑侦之类的工作都是“一肩挑”。当时,派出所分工也不象现在这样户籍、巡逻、社区、内勤、刑侦警种齐全,只有户籍、治安等不多的警种分工。

“那个年代,基本上没有流动人口,都是本地人。即便有外来人员,也要有单位或当地村委会的介绍信或证明。没事的时候,人们也很少外出。那时,外地人过来公干或办事、走亲访友,都要有证明或介绍信。没有这些证明身份的东西,就会被送进收容所。”卢发明还记得,“当时,我们把收容人员送到五华收容所也都是走路去的,收容所还在黄土坡那边。”

因为天天在辖区里步行到户口段里“下户口”,入户调查,长年累月下来,卢发明的脚上都长了很厚的茧子。

“那个年代,辖区里也没有什么大案子,偶发一些案子也只是偷鸡摸狗的事情,或者把别人家里的东西偷着吃了,最大的案子就是偷单车这样的事情。”

卢老介绍,当时最好的代步工具就是自行车了,那时候谁家要是有辆自行车,就像现在家里有张私家车那么牛。“后来,我攒钱买了辆凤凰自行车,还是要有购车票才能买得到。但现在,自行车丢在外面都没人要了。”说起这么多年的变迁,卢发明感慨颇多。

 

深受群众欢迎

当时,北门派出所有6个居委会和一些单位的家委会。家委会是辖区企业、学校、单位自设的管理机构,负责单位的矛盾调解、日常管理及与派出所的沟通联系等。

“那时候,辖区的警民关系很好,居委会的主委和副主委(类似现在的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及家委会的代表,经常到派出所积极汇报辖区出现的情况,民警也和辖区居民打成一片。”

当时,通信条件不发达,只是派出所拥有一部报警电话,单位和居民都没有电话,有什么事大家都跑来跑去地联系,“虽然天天在辖区里跑很累,但大家的关系很融洽,民警对社区的动态也是了如指掌。”

但是,要做到对辖区居民了如指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时,公安机关要求户籍民警的达标要求是,能张口说出辖区1845岁的男子的名字和情况。为此,卢发明常常抽时间抱着大本的户口册,一个人到安静的地方背诵这些辖区群众的名字。

“到后来,辖区数千户居民中的青壮年男子的名字和情况,我们都能做到张嘴就来,比翻户口册还快。虽然那时候没有电脑,但户籍民警的脑子就是活电脑。”

1995年,卢发明被调到莲华派出所负责治安。“因为那一片属于城郊结合部,村里的群众打架、吵架、拌嘴什么的小纠纷、小矛盾还是比较多,要调解这些矛盾,他们只认我。所以,我在这里做了10年的治安工作,一直到退休。”

在莲华派出所的10年里,一旦涉及治安案件,处境民警现场调解不了的,都到他这里来调解。很多时候,他的办公室门前都排满了等待调解的群众。那时候,打架之类的案件还没有强制拘留的说法。只要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的,都需要依照《治安管理条例》调解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当时的矛盾化解,涉及打架受伤的,有时一起案件还是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处理得完,很费心。”因为卢发明的细心和耐心,他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成为辖区人人称颂的“和事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