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留芳:用火一样的热情温暖每一个人

    2014-11-18 10:46:05

高留芳:用火一样的热情温暖每一个人

    耀 胡勇恒 通讯员 李林霞

来源:云南警方周刊


在马龙县看守所,熟悉高留芳的人都称:他是一个勤恳敬业、无私奉献、勇创佳绩的好党员、好管教。在工作中,他没有掷地有声的豪迈誓言,有的只是朴实无华的思想和行动,一步一个脚印地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

 

用热忱,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高留芳197612月入伍,曾任排长、副中队长、中队长、派出所所长等职务。19969月转业到马龙县看守所从事监管工作,一干就是18年。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他和战友们针对在押人员不同诉讼阶段的心理特点,总结了“在押人员心里否认期、恐惧期、焦虑期、对立期、接受期的转化规律和工作重点”;针对收押对象的不同类型,总结了“对重犯要盯紧点,对要犯要多谈点,对累犯要严一点,对初偶犯要关心一点”的分类管理模式,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在监室管理中,实践出了“脚勤、手勤、眼勤、口勤”的动态管理方法,强化教育意识,打造“学习型”监室;强化制度约束打造“规范型监室”……

人性化的管理是马龙县看守所多年保持荣誉的重要法宝,也是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他注重从在押人员的发展需求、关心需求出发,以平等和关心的态度,宣讲法律知识,交流价值观念,探索心路历程,以公道正派的人格魅力赢得在押人员的尊敬和信赖。

在“四群”教育、“三访三评”活动中,高留芳积极参加进农村、进社区,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2010年到2012年期间和看守所民警一共走访人民群众4000余人,搜集、填写“三访三评”走访登记表3000余张。帮助群众咨询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土地政策、办理户口等方面的政策4040件;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结对帮扶特困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17人,捐款捐物13000余元。

 

用爱心,重燃在押人员希望

高留芳深知,如何公平、公正地面对每一个在押人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比其他任何什么事情都重要。

有一次,高留芳发现在押人员毛某情绪很不稳定,一天到晚不吃不喝,想用绝食来了结自己的生命,找其谈话时其总是唉声叹气,老是嘀咕“不想活了”之类的话。高留芳针对这个情况与他谈心,像大哥一样坐下来与他进行心与心的交流沟通。

原来,毛某觉得自己岁数已大,而妻子却年轻,觉得对不起妻子和孩子,他越想越后悔,越想越着急,觉得活着已没有什么意思了。

见此情景,高留芳对毛某说:“你还年轻,只要悔过自新,机会是有的。你要争取好好改造,早一日出去。但你像现在这样绝食,把身体拖垮,今后就是出去了,什么也不能干,又有什么用呢?”在做毛某的思想工作的同时,高留芳将这一情况及时向领导和办案人员汇报,后又赶往毛某的家里,把毛某所担心的与其妻子沟通。当高留芳将毛某的妻子答应一定会好好照顾孩子,且不管毛某判多少年的刑都会等他回来的信息告诉给毛某后,毛某失声痛哭,“扑通”一下跪倒在他的面前说:“就是我的父母亲人也没有这样关心过我呀!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一天出去,将来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

 

用奉献,18年获13次表彰

虽然高留芳已经五十八岁,他坚持每天深入监室和在押人员面对面交心谈心开展教育工作。同时,他还把安全管理与教育转化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监区内是“信息库”、“资料源”的优势,在看守所努力开辟深挖犯罪的第二战场。几年下来,他曾通过谈话管理中获取线索60条,破获刑事案20起,为群众挽回损失近10万元。

从军人转变为警察,角色的转换并没有影响高留芳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在监管工作的十八年里,他曾十三次被县委政府和公安局党委表彰奖励。2006年被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表彰为“深挖犯罪先进个人”,2007年被监管总队评为“优秀监管民警”,20072009连续三年被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 2006年至2011年被县公安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 “文明家庭” 等称号,所有这些都是荣誉都是对他工作肯定和赞赏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