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2014-12-02 09:48:08
昌宁: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通讯员 段晓东
今年以来,落实加强执法培训、强化审核监督、完善奖惩保障制度、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等四项措施,全面提升全局的执法质量。
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民警整体素质
昌宁县公安局采取了日常培训、集中培训、跟班培训、面对面辅导培训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昌宁县公安局每月组织一次法制培训,各部门各警种每半月组织一次执法办案业务培训。采取互动交流的方式,分别对《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文书制作及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培训探讨。由法制大队分期分批深入一线执法办案部门,每季度至少深入各执法办案部门一次,对办案民警存在的疑惑予以解答,对如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进行面对面指导。以现场勘查、执法办案、缉枪治爆、公开查缉、交通执法等内容为重点,先后组织了8期169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到刑侦、经侦、禁毒、治安、交管等部门进行跟班培训。同时还组织42名民警先后到省公安厅、保山市公安局和外县区公安机关进行跟班学习。对检察院提出的行政、刑事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研究探讨,达成共识后将执法办案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下发至各执法办案部门,为执法办案民警办好案件提供法律保障。
强化审核监督,提升全警执法质量
在开展执法活动中,重视案件质量审核工作,对办结的案件进行“一案一评”,利用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考核考评功能模块进行案件抽取、考评、复核、复议等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对每起案件均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执法质量提升。2014年,由昌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每月对案件进行抽考,共考评行政、刑事案件416起。对所有案件均实行主办民警、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部门、局领导五级审核,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对重大执法活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进行综合评估,及早杜绝执法漏洞,规范执法活动,从而降低执法风险。
健全奖惩保障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昌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执法保障工作,将有限的经费用在提高执法质量上,按照年初制定的《昌宁县公安局2014年度案件质量考核办法》,对执法办案考评中被市局抽考考评分在85分以上的案件给予1300元到8500元不等的奖励;对办案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积分统计,考核年度内积满10分后进行奖励,高于10分且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每增加1分补助执法部门办案经费400元,案件质量平均分未达75分,不予补助;对积分不足10分且低于全局积分平均数,每低1分扣除执法办案部门的办案经费人民币200元。
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确保执法安全
对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的13个执法办案区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使用,将办案区管理使用纳入综合考评范畴,每季度对办案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随机抽考,不符合要求的年底进行扣分。一年来,通过对13个执法办案区的严格管理,均未发生在办案期间违法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残、自杀和办案民警徇私枉法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