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谎称“疏通关系”诈骗心急“法盲”

    2014-12-02 09:54:03

谎称“疏通关系”诈骗心急“法盲”

通讯员 杨汉申

“交上22万元上贡费,我立马叫公安放人。”谁的口气这么狂妄?

111日,龙陵县公安局就成功破获一起“疏通关系”的诈骗案,抓获嫌疑人3名,挽回损失数万元。

 

“热心人”帮忙“疏通”关系

今年822日,一封举报信寄到了龙陵县勐糯派出所案头,举报信称,3名叫王某、刘某和思某的“热心人”打着“到公安机关疏通关系,帮忙将受害人杨民、杨福两人羁押在某地看守所的妻子活动出所”的幌子,诈骗其人民币8万元。该案随后被移交至龙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侦查,办案民警三进临沧镇康、四下德宏瑞丽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反复侦查,该案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今年79日,边民双玲、郭丽驾车到境外老街游玩,返回时,一名不知姓名的妇女要求搭乘两人驾驶的微型车。途经镇康县勐捧镇某治安卡点时,乘车妇女因携带毒品被当地禁毒民警查获。为查清案情,双玲、郭丽两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接到拘留通知书后,两人的丈夫杨民、杨福非常着急,杨民将妻子的遭遇告诉了好友王某。

杨民与王某自幼同学,听完杨民的遭遇后,王某自告奋勇地承诺,帮杨民“打通关节,疏通关系。”

 

“帮忙”需要“上贡”费

为让老同学尽早“夫妻团圆”,王某找到“耿马女子”刘某帮忙,刘某与王某是微信朋友,平时微聊中,听说刘某在镇康一带活动能力非常强,经常与政法机关打交道,听说此事后,刘某拍着胸脯保证:“交上22万上贡费,我立马叫公安放人。”

王某立即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杨民、杨福两人,两人分别筹措1.5万元交到王某手上,同时承诺:“剩余款项放人付款。”

83日,王某携带3万元“活动费”从勐糯赶到南伞找到了刘某,期间,一名思姓男子粉墨登场。刘某对王某说,思某是镇康县禁毒大队协管员,疏通关节就由思某具体负责操办。刘某通过王某告诉杨民、杨福两人:“放人时间待领导决定。”

84日,杨民、杨福两人各自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南伞找到了王某3人,商谈中,杨福感觉王某3人“办事不靠谱”,遂自行离开南伞返回勐糯,杨民等人则继续留在某宾馆静候佳音。87日,杨民终于接到放人电话。放人头天,王某3人再次向杨民索取“上贡费”10万元。

 

取保候审其实是正常程序

办理完双玲、郭丽的取保候审手续后,为“巩固”诈骗战果,“耿马女子”刘某怂恿杨民说,“杨福撤出后,领导不高兴,还骂了人。”可能是害怕引起杨民的怀疑,刘某还让思某退还给杨民活动费5万元。

89日,双玲、郭丽两人顺利回到各自亲人身边,听说杨民在支付3万元活动费后,又向王某3人支付了5万元活动费,身为小学教师的杨福感觉王某3人的行为很蹊跷,“未缴完余款也放人?”杨福将自己的疑虑告诉杨民,联想到刘某主动退还5万元活动经费的情景,两人感到确实遭到了王某3人的诈骗。两人立即找到办案民警核实情况,民警告诉两人,为双玲、郭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是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的,他们没有向任何人收取过任何费用。

822日,杨民、杨福遂向龙陵公安局勐糯派出所举报了王某3人。113日,通过调查讯问,3名嫌疑人供述了其诈骗事实,目前,部分赃款被民警追回退还给两名受害人,3名嫌疑人被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剩余诈骗款项也在积极追缴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