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老板 难风光 连续诈骗撑脸面
2014-12-02 09:54:57
“工程”老板 难风光 连续诈骗撑脸面
通讯员 高 磊
“工程”小老板经营管理不善,生意上的亏本越来越大,因难以放下面子,竟然以伪造假房产证、抵押、售卖租车行车辆等方式多次实施诈骗犯罪,涉案价值达66万元。今年10月,江川县公安局历时数月,侦破一特大系列诈骗案。
工程小老板生意亏损
卢山一(男,36岁,江川县大街街道人)早年在江川和外地的一些工地上帮老板打工。由于自己机灵加上勤奋,他开起了自己的公司,几年的打拼下来房、车俱备,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卢山一开始渐渐无心打理生意,吃喝玩乐、纸醉金迷,一发不可收拾。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其公司不仅没有赚钱,反而亏本,眼看公司欠债无法偿还、工人工资无法正常发放,卢山一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此时已属亡羊补牢,虚荣心极强的卢山一为了“挽救”他的公司,多次高利贷款来维持公司的运转。
走投无路实施房产诈骗
2014年3月,不堪忍受高利贷多次逼债,卢山一决定铤而走险,预谋实施诈骗犯罪。他首先将母亲所有的一套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偷走,拿到江川县城一中介公司委托工作人员帮他卖房,要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不到一周,就有黄女士经讨价还价后,以35.68万元的价格成交,并一次性支付卢山一25万元,随后双方合同约定数日后办理过户手续。事后,卢山一却找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时间。为了先稳住黄女士,卢山一通过制假人员伪造了一本房产证交到黄女士手中,并谎称:“父亲生病需要照料,待料理完家中事务后一定给黄女士办理过户手续。”
铤而走险故伎重施
给黄女士过户的日子又到了,黄女士再次找到卢山一要求过户。可这是老人的房子,自己是无法给黄女士过户的,况且家中老人并不知情。于是卢山一又谎称父母不同意卖房,提出终止合同。随即受害人黄女士依据合同约定一次性向卢山一追要首付款和违约金共计32.6万元。一番思前想后,卢山一决定如法炮制再次实施房产诈骗来偿还欠款,并以相同的手法,在受害人袁女士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骗取了袁女士16万元首付款。为了多“筹款”, 卢山一又到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县城等3家汽车租赁公司分别租赁了一辆本田雅阁车、一辆东南凌悦车、一辆北京现代车,以同样的方法伪造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等手续将3辆汽车抵押或出售给他人,获取赃款25万余元,直至受害人报警。
警方立案揭开骗局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江川县公安局多次研究分析案情。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卢山一以装潢公司老板的身份获取他人信任,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的房产,先后诈骗黄女士、袁女士购房款41万元。同时又以长期租车、支付高额租车款为诱饵,诈骗抵押、售卖三辆汽车,获取赃款25万余元。这些情况的查证证明卢山一从一开始就具有隐瞒真相以达到骗取受害人钱财的故意。因此,江川县公安局对卢一山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正式立案侦查,在经过数月的调查抓捕后,于今年9月在玉溪市红塔区将卢山一成功抓获。
编后语:追求物质的虚荣,道德底线的沦丧,让卢山一在骗别人的同时,也将自己送进“高墙”内。他的诈骗手法其实并不高明,多数受害人只是看到卢山一“老板”的身份,加之受利益的驱使才放松了警惕上当受骗。
(文中犯罪嫌疑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