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林公安如何应对网络舆论

    2014-12-09 10:57:42

森林公安如何应对网络舆论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

今年1026日,澎湃新闻刊发一则新闻,并配有视频,详细介绍了云南边境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还称在现场看到了不少公务车。经澎湃新闻报道后,迅速引起舆论关注。随即引起了各级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江城县官方立即开展了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有关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一系列的处置措施时有效地引导了舆论,缓解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压力,自27日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热度得到了有效降温。

在“江城事件”发生后,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官方微博“茶城森警”于27日在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案件侦破之后首次发表了由“江城县迅速行动,严厉打击售卖野生动物行为”的头条微博。随即,“茶城森警”微博又发表了第二条微博“普洱森林公安已于今日抓获江城县中越边境3号界碑中越贸易街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持续的信息通报,有效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占领了话语主导权。同一天,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官方微博“云岭森警”也首次发表了对于“江城事件”的微博:“关于查处普洱市江城县中越边境3号界碑处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情况通报”,并且通报了多家单位联合执法以来的行动战果和下一步普洱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

在随后的几天里,“茶城森警”官方微博以“森警在行动”为话题,持续报道了普洱市各区县积极开展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在1030日以“我们在行动”为话题,报道了江城县“10·23”专案组将中越边境3号界碑龙富边境贸易街查获的野生动物死体及野生动物制品进行公开销毁的消息。微博还报道了江城县森林公安局邀请市县两级纪委、政法委、林业局等部门及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全程拍摄报道和监督。截至116日,“茶城森警”积极应对,及时发布普洱市各地开展打击贩卖野生动物行动的工作情况。

而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官方微博“云岭森警”也于1028日向公众发布了由《中国新闻网》报道的普洱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贩卖野生动物的进展情况,并于同日发表博文“关于普洱江城10·23专案的情况通报”,通报了专案组的最新案件进展情况。1031日,“云岭森警”微博发表了“江城中越边境贩卖野生动物案告破”的博文,通报了普洱市、江城县两级森林公安部门自成立江城县“10·23”专案组以来,共投入警力250余人次,经过6天的连续奋战,案件成功告破,抓获马某、柳某、马某、张某、唐某、朱某6名犯罪嫌疑人。

1024日媒体曝光之后的几天里,当地政府和省、市两级森林公安机关官方微博舆情应对工作便循序渐进开展,有条不紊地推进,并未引发次生灾害,事件危机得到有效化解。

总结此次“江城事件”在舆情应对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善:

1.加强全媒体舆情监测,对重点舆情及时响应

有关江城县售卖野生动物情况的最早信源来自云南电视台都市频道于1024日晚播出的《民生关注》栏目,在两天之后才由澎湃新闻报道,进而走进公众视野。虽然当地官方消息说江城县政府已于25日召开舆情处置联席会议,但官方的应对情况及处置措施却是在澎湃新闻报道后才陆续展开的,或多或少有来自舆论的压力使然。

2.加强政务微博运营

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注意到了政务微博的作用,连续多日在其官方微博“茶城森警”上发布官方通报结果,但转发量和评论量却少得可怜,并未有效将官方声音有效传递出去。一方面源于其日常运营较差导致粉丝极少,另一方面也由于所发内容语言生硬,难以获得网友关注。希望各级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在今后应该加强对政务微博的专业化运营,并使之成为网络版的“新闻发言人”和“外宣办”平台。同时要善于发挥森林公安微博矩阵的作用,在舆情危机应对过程中,连同多个职能部门微博积极传递官方声音,主动进行议程设置,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政”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