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警民关系的问题及对策
2014-12-09 10:58:05
影响警民关系的问题及对策
南华县公安局 马爱军 普金华
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开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树立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但是,还有一些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为此,笔者从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问题及对策,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公安工作中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笔者认为,影响当前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和谐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面对错综复杂的执法环境,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执法方法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仍然用传统的管人方式去处理当前日趋复杂的执法问题,不仅难以实现执法目的,而且还会加重违法当事人的抵触情绪,甚至诱发和激化社会矛盾。
(二)群众的期望值过高
群众总希望警察既能侦查破案,维护社会稳定,查处违法行为,惩处犯罪,又能排忧解难扶危帮贫,一旦希望无法实现和满足,就会产生消极的看法和不满情绪。
(三)民警执法理念还存在偏差
当前,少数民警服务意识淡化,公仆意识不强,警容不整;有的民警工作方法“单一化”和“程式化”;有的工作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反感。
(四)民警执法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有的民警在群众工作中危机意识不强,面对群众的非议责难,沉不住气,不善于与群众沟通,不善于及时化解群众的情绪,导致群众产生误解。
(五)社会舆论有时以偏概全
公安机关及民警因职业的特殊性,日益成为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少数媒体对发生在个别民警身上的问题,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无限放大,造成不明真相群众的误解。
二、当前公安工作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对策
公安机关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应积极主动地解决好公安队伍自身的问题,才能在更多方面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有尊重意识
做好服务,首要前提是尊重人。执法过程中,我们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不能有歧视性的表现。在执法活动中涉及的当事人,他有申辩权、陈述权、申诉权、知情权、投诉权。还有要求听证、复议、鉴定、评估、检验等权利。这些权利在我们执法时都应合理地予以尊重。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
在执法服务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客车超员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严管重处,对于非故意或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影响较小的一般违法行为,因“路网配套设施滞后而引发”的“非法停车”等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执勤执法中,尽可能地推出“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强化警风警纪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特邀监督员,对公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等部门,主动征求意见或建议,把各项业务流程置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执法建设中寻求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新突破。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
组织民警走访农村、社区居民,倾听群众的呼声。以发放宣传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违法当事人沟通,听取当事人对办案民警执法程序、执法态度的评价,发现并调处信访苗头,收集意见和建议,以避免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强与警风警纪监督员沟通,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等单位人员代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借助互联网、报纸、电视等舆论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执法程序、法律法规等,让社会各界群众共同关注公安工作,主动走访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共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