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山区派出所的那些事
2014-12-16 14:49:40
上世纪六十年代山区派出所的那些事
记 者 胡勇恒 何辉强 通讯员 李 咏
(警方周刊2014.1.28)
“上个世纪60年代的山区派出所案子少、活动多,交通不便,工作举步维艰。我在山区工作了一年多,时间虽短,但那是我从事公安工作的开始,对我后来的影响很大,那段难忘的经历至今记忆犹新。”退休10余年的老公安张宏有当过民警、公安特派员,历任楚雄县公安局治安股、科、队领导,县公安局副局长等职。 说起往事,一切仿佛还在昨天。
当年要徒步150公里出警
1965年9月的一个晚上,张宏有正在三街区上开会,突然接到西舍路区特派员报告称:达诺乡原“楚哨青年进卫队”骨干王某又在进行反革命活动。
“县公安局命令我们立即赶赴达诺处理此事。”谈及那次出警,张宏有仍然记忆犹新,“我和郭应光当晚11点就从三街出发,经土墙、洒鸡口、黑牛山,次日中午到达普掌。因持续几天的大雨,礼社江江水暴涨,无法渡江。两人又从普掌绕道六街,经大自雄过铁索桥,于午夜到达西舍路区政府。囫囵吃过一顿饭后,又连夜出发,匆匆赶路。”
“一路上栉风沐雨,饥寒交迫,在极度疲惫的状况下,两夜一天连续30个小时,翻山越岭走了近150公里山路,到第三日凌晨六点多,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达诺,并迅速开展工作,直到完成工作任务。”
“哨区”的平安与“三无一不管”
出警的艰难是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及地域特点息息相关的。
1965年5月,张宏有从楚雄县委农村工作部调到县公安局。因为他是山区本地人,又是彝族,便于与当地群众沟通,熟习山区情况,又有农村工作经验,县公安局就把他安排到了山区派出所。
那时,楚雄县的山区又被人们习惯称为“哨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哨区,地域辽阔、经济落后、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
为了巩固新生的共和国政权,维护山区的社会治安,按山区工委的要求,楚雄县公安局在今天看来几乎是一无所有的条件下,在山区工委驻地大过口设立了楚雄县山区派出所。由原六区第一任区委委员郭应光任所长、县公安局苗自云任指导员、董金明为干警,统管整个山区片的社会治安。
当时的山区派出所是一无房子、二无牌子、三无印章,不管户口,被戏称为“三无一不管”。那时,除了防止反革命暴动和搞破坏活动外,还对一般刑事案件进行侦破,对治安案(事)件进行查处,以及对群众进行以防火、防盗、防暴乱、防破坏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教育。
监守自盗的千元大案
那时的山区,刑事案件虽然很少,但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1965年11月,山区派出所民警董金明到大自雄防暴点工作后,当晚住在大自雄乡公所信用社干部韩正兴家。
第二天,韩正兴向董金明报案说,信用社的现金被盗了1000多元。那个时候,偷盗价值达15元就要立为刑事案件,千元大案直接惊动了州、县公安局。经过侦查,刑侦人员在案发现场未能找到任何痕迹物证,外围调查也毫无进展。在一无证据,二无口供的情况下,案件也就被搁置了。直到“文化大革命”时,韩正兴才承认钱是被自己挪用了,一时还不上而报被盗。
“此案给我两点启示。”张宏有说,“从那时起,我牢记了一是办案要重证据,二是民警自身也要有防范意识。”
说起那个年代的公安工作,张宏有深有感触:“我们每到一个区,不但要同公安特派员一道组织好各区治保会开展工作,而且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工作和生活上,领导和工作人员是平等的,不搞特殊化,县长,县委书记下乡也是背着背包,扛着锄头和我们一起走路。每到一个地方,就和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一餐饭开一毛五分钱和半斤粮票,从不白吃白拿。虽然工作条件十分艰苦,但大家都不发牢骚,没有怨言,每个人都珍惜警察荣誉,牢记警察职责,不辱警察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