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剿匪岁月
2014-12-16 15:15:11
“入滇锁钥”的公安烟云之
难忘剿匪岁月
记 者 张念炜 通讯员 刘 利
(警方周刊2014.7.15)
1935年4月,红军长征入滇,攻占宣威、会泽、寻甸、虎头山一战,击溃国民党滇军主力,播下革命火种。之后,多地武装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武装斗争如火如荼,国民党政权岌岌可危。1949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兵团进军曲靖,天生关一战,歼灭国民党陆军总部残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曲靖的经济、文化、商贸、教育等各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的30年间,各项事业突飞猛进。在曲靖的发展史上,烙印着一代代曲靖公安人不屈不挠、保家卫国、维护社会和谐的身影……
人民公安机关诞生
1949年12月9日,民国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通电起义前,在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的形势下,曲靖各县警察局警员有相当部分逃亡或弃职回家自谋生路。罗平、师宗等部分县警察局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接管,其余县警察局也于1950年春被人民政府接管。至此,民国曲靖警察的历史宣告结束。
1950年4月,曲靖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公安局成立,第一任公安局长周兴柏上任。所属各县也先后接管国民政府警察局,设置人民政府公安局。自此,曲靖人民公安机关正式诞生。5月25日,曲靖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公安局改称公安处,周兴柏也转任曲靖地区第一任公安处处长。
在共产党领导下,曲靖地区各级人民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部队一面组建、一面投入清匪反霸、镇反肃特,保卫新生人民政权的激烈斗争。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各族人民安居乐业、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斗争中,不断进步和发展壮大。
捍卫新生人民政权
新中国成立后,残留在曲靖、宜良两专区境内的国民党党、政、军、警、特和地霸勾结,于1950年4月策动反革命暴乱,杀害县区乡干部、民兵、群众157人,抢劫粮食15万余斤。
刚刚组建的人民公安机关和公安部队,配合人民解放军全力以赴投入到剿匪平叛斗争中。
至1950年10月,共组织开展平彝剿匪战斗、宣威剿匪战斗等35次大的剿匪行动,歼灭股匪37股1.64万余人,其中毙315人、伤323人、俘432人,战场投诚1.54万余人,基本肃清了大股土匪。零星散匪或小股土匪,也于1953年被基本肃清。期间,开展镇反运动,全区(含宜良专区)共搜捕“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6万余人,镇压了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捍卫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同时,开展肃毒运动,依法惩治了一批贩毒犯,收缴鸦片169万两,封闭烟馆1100余个,大批烟民戒断毒癖,基本禁绝了百年来的鸦片烟毒祸害。大张旗鼓地开展禁娼禁赌,封闭妓院、赌场,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净化了社会环境。
在此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在斗争中建立了政治保卫、刑事侦查、预审看守、户口管理、内部单位保卫等最初的公安业务工作。
维护城乡治安秩序
镇压反革命运动结束后,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间,曲靖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公安保卫业务建设,逐步建立治安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经济文化保卫工作。
在广大城乡,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委员会。依靠群众、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特务间谍、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破获了“世界忠义大同党”等反革命案件,侦破了一些台湾派遣特务案,平息了反革命分子煽动的阿都、白洋箐暴乱事件。
同时,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至1965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9万余起。并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治安行政管理,积极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保卫曲靖稳定和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