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毒驾”从源头抓起
2014-12-23 10:32:30
云南省将毒品预防教育列入驾校培训内容
遏制“毒驾”从源头抓起
人民公安报记者 杨树华 通讯员 王 熠
近年来,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10月17日,云南省预防“毒驾”教育工作启动,这标志着“毒品预防教育”自此将正式列入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内容,从源头上遏制“毒驾”。
“毒驾”频发惩处机制缺位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近年来,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郭有兵深有感触地说。
两年前的4月22日,江苏省“4.22”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该案中,驾驶员王振伟因吸食毒品后出现幻觉致操作失当。这起特大交通事故,一度将公众的视线聚集在了“毒驾”上。
两年过去了,“毒驾”这个罪恶的名词依然环绕在我们身边,各种因“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时见诸于网络、报端——
10月30日,贵州省贵阳市,一辆“保时捷卡宴”追尾大卡车,整个车头直接被插入到大货车的后车厢,导致5人死亡。经查,驾驶这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的司机也是一名吸毒人员,驾驶时他吸食了毒品神志不清,才导致急促追尾。
11月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名吸毒惯犯吸食K粉后,神志不清地驾驶一辆越野车无故疯狂倒车,在驶出50米后撞到路边一台停放车辆后才被迫停车。
“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时,由于吸毒的驾驶员清醒程度几乎为零,自然就会对驾驶造成影响。”省公安厅禁毒局预防教育处处长朱姝玫坦言。据介绍,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
201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获“毒驾”2000多人次,吊销24000名吸毒人员驾照,因“毒驾”造成200多人死亡,800多人受伤。其中,云南省因“毒驾”造成交通事故30多起,导致20人死亡、40多人受伤。
鉴于“毒驾猛之于虎”的危害性,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与会代表便就“毒驾入刑”展开了热烈讨论。原因是,司法实践中发现,吸毒人员吸毒后易产生幻觉,其驾驶机动车危险性与醉酒驾驶相当,甚至更加严重。
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中,目前依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涉及贩运毒品的“毒驾”除了注销驾照,只有治安处罚。
预防“毒驾”从学车开始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靠什么来预防,又靠什么来消除“毒驾”的危害,显然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新课题。
“我向所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发出倡议: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禁毒法》相关规定,自觉学习禁毒知识,努力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为保障交通安全,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10月17日,在云南省预防“毒驾”教育工作启动仪式上,驾校学员代表林新发出拒绝“毒驾”倡议,并带领其他学员签订了《拒绝“毒驾”承诺书》。
此前,为遏制“毒驾”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云南省禁毒办、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起,在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中,增设毒品预防教育内容,驾校必须开展“毒驾”专题教育,组织学员观看教学片,签订《拒绝“毒驾”承诺书》。
林新告诉记者,在日常生活中,交警在检查中,难以直观地判断驾驶员是否吸毒,这是“毒驾”与“酒驾”之间最为显著地区别之一,正是由于“毒驾”的隐蔽性,使吸毒驾驶员抱侥幸心理,导致“毒驾”行为呈现增多的态势。
“由于‘毒驾’与‘酒驾’有着很显著地相同点与不同点,人们往往愿意从危害程度去比较两者。这样一来,只有充分认识到‘毒驾’的危险特点与危险程度及其所形成的影响,才能使学员从根本上、从心底拒绝‘毒驾’,并且积极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朱姝玫表示,驾驶培训中的禁毒内容,包含了教育学员树立不吸毒、驾驶员不贩毒两层内容。这是禁毒宣传的扩展,也是禁毒部门毒品预防教育的提前介入。
2013年,《机动车驾驶证冒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其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从两年前开始,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在招收学员时,除了常规的培训体检外,另外还增加了两项内容:是否有吸毒史、是否属于在逃人员。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查出有吸毒史、属于在逃人员的200多人,对于这一部分人,我们会取消他们申请考驾照的资格。”云南东方时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华坦言,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大部分驾校并不太重视这个问题,所以他认为,预防“毒驾”一定要狠落实。
把预防“毒驾”作为长效机制来抓
“从文明交通安全的大方向来说,毒品预防教育培训、预防‘毒驾’培训是一种补充,而对于毒品预防教育方面来说,把宣传范围覆盖到驾驶员培训中来,也是一种延伸。下一步,我们还将把毒品预防教育、预防‘毒驾’培训扩展到职业驾驶员培训中。”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江河云告诉记者。
据介绍,近期,云南省各级交通运管部门将严格督促驾校落实通知,将预防“毒驾”教育列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划,开展专题教育,签订承诺书,确保培训学员人人受到禁毒教育。各单位要将禁毒工作纳入考核,运输企业要建立进人、日常检测、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一套行业涉毒管控机制。并尽快组织一次本行业内的涉毒人员大排查工作。其中,招聘的驾驶员,特别是客运驾驶员要审查其有无吸毒史,并进行毒品检测,对于有吸毒行为的驾驶员一律不录用。
“由于云南本身的地理位置和毒情形势,作为省禁毒委成员单位我们也一直十分重视禁毒宣传工作。但归结到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时,禁毒宣传具体怎么抓呢?我认为,仅仅依靠公众媒体的宣传是不够的,应该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带入到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当中,作为一种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来抓。”江河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