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民 “公共安全产品”受欢迎

    2015-01-06 09:24:58
富民 “公共安全产品”受欢迎 记 者 张念炜 通讯员 秦 源 今年,富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工作重新定位:派出所是“公司”,民警是“服务营销员”,而群众是“消费者”;派出所提供的的产品是“公共安全”,收益是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及获得“消费者”认可的“成就感”。派出所所长关绍明这样界定派出所、民警和群众的关系,也带领民警把这个“公共安全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听取“消费者”对“产品”的意见 “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看似平凡,但‘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我们生产的‘产品’虽然不是完美的,但我们会通过努力让它不断朝完美的方向发展。”关绍明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他对自己的“产品”要求很高,非常在乎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否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因此,他经常带着“公司”里的“服务营销员”四处走访做“市场调查”,从“消费者”那里获取对“产品”质量的建议和意见,以便不断完善“产品”。  “我们发现了许多‘产品’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校园案件多发、小区门牌更新慢、群众落户难等问题。”关绍明说,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就必须想办法解决它。此后,他筹划、协调,与富民县一中建立了全县首家“警校共建”心语工作室,由具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民警丁继海对在校青少年进行心理干预。2014年以来,“服务营销员”丁继海与学生通过QQ聊天、见面交谈、微信互动、网络交流,给数十名心理焦虑、情绪紧张的同学提供心理帮助,使他们能心情愉悦的生活和学习。 此外,关绍明还带领“服务营销员”主动协调民政部门,积极为辖区新建小区解决地址冠名等问题。经多方努力,假日尚岛、黎阳晟市、滨江世纪花园等9个新建小区的地址冠名申请得到了昆明市民政局的批复,为3000余户购买新建小区商品房的业主解决了户籍办理难题。 群众满意是做好“产品”的终极目标 “群众满意是我们做好‘产品’的终极目标。”本着这样的“营销理念”,关绍明一边做“市场调查”,一边大范围地对“产品”做“市场营销”。 关绍明认为,要做好“市场营销”,所有的“服务营销员”都要具备“为民服务”的理念,只有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才能保证“产品”“销售”出去后令人满意。因此,他组织开展“公安工作以民为本”的宗旨教育,教育“服务营销员”要经常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满腔热情地为“消费者”服务。通过开展窗口建设和社区警务室建设,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要是‘消费者’认可我们的‘产品’,那我们无论开展什么工作都能获得‘消费者’的支持和帮助。”关绍明发挥自己作为“公司”管理者的带头示范作用,长期奔走在“营销”一线,把实现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着眼于破大案,更把工作重点放在防范和侦破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黄赌毒等小案上,处处为“消费者”着想。   好“产品”离不开“消费者”的监督 “一个好的‘产品’离不开‘消费者’的监督。”关绍明认为,“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可能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这就需要“消费者”监督、举报,帮助“公司”把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加以改进,或把不合格的“服务营销员”揪出来。   关绍明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人。一次在自助加油时,他被加油站自助式服务的做法深深吸引。“我们也可以研发一个自助式服务平台,让‘消费者’既方便监督我们,同时也省去‘公司’再派人做‘售后调查’的人力消耗。”此后,关绍明的“公司”自主研发了“测评系统”。   “测评系统”运行至今,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好评,“服务营销员”们的整体素质也得到很大提高。如今,关绍明的“产品”还在不断完善中,而他的“公司”收益也越来越多。他说:“‘产品’的‘营销’得慢慢来,我们会坚持把这门‘生意’持续做下去,以更好地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