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福利多 假财产证骗老人
2015-01-13 11:16:23
“经济特区”福利多 假财产证骗老人
记者 永光华
“此笔财产是国际梅花协会和国民党财政部爱国老人保管,在大陆的老人多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商谈判,终于解冻国民政府留下来的历史资产,现给每个银行注册资金陆拾捌亿美元……”
凭这样一张假“财产证明”,李某某、高某某、赵某某三人从2008年至今,先后骗取了500多位老人的信任,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
经济特区作幌子
这是一起团伙诈骗案,发起人是80多岁的李某某。他们以2015年在云南保山成立经济特区为由,以发展保山经济特区公民为谎言,进行人际网诈骗。
想成为保山经济特区的人员,每个人必须缴纳1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山经济特区会员费。凡是被发展为特区公民的人员,每人发给一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章的“财产证明书”和仿五角人民币印花样,印有“股票250”字样的股票证,然后说,手持这两样“法宝”可到保山领取住房一套、汽车一辆和10000元人民币,每月还可领取10000元的工资。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鼓励政策,在2015年之前,保山经济特区还未成立,每个成员必须在亲戚、朋友、兄弟、姐妹中发展新会员。不是特区会员的,可参与发展特区会员,发展到1000名会员后,可免费成为经济特区会员。
虚幻利益诱惑老人
2014年10月,赵某某从保山来到昆明发展新会员,在同伙郭某某的介绍下,认识了在昆明打工的启某某,赵某某就将这条发财之路向他作了宣传。启某某听了之后,认为这是一条很好发家之路,便交了10000元钱给赵某某,成为了保山经济特区的会员,并按照赵某某的要求,在昆明开始发展新会员。
2014年12月16日,启某某用电话与砚山县73岁的朋友赵奶奶联系,并将保山要成立经济特区的事情告诉了她。赵奶奶先有点不相信,但在启某某花言巧语的诱惑下,从砚山来到了昆明。启某某将赵奶奶领到昆明市官渡区前卫营村,找到了赵某某后,赵奶奶看到盖有国务院大红公章的“财产证明书”,相信启某某说的是真的,于是将10000元钱交给了赵某某,作为保山经济特区公民的入股金。
罪犯落网
赵奶奶成为经济特区的公民后,心里特别高兴,拿回赵某某给的“财产证明书”和250万的股票证,回到砚山,并在家乡宣传此事。
赵奶奶的儿子得知情况后,知道母亲被人骗了,于是带着母亲于12月8日来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太和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根据赵奶奶提供的信息,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侦破工作,利用技侦手段找到了启某某。
启某某交代,2008年,他在打麻将时认识郭某某,在其介绍下,交了10000元股金给赵某某,然后,为赵某某拉人入股。民警根据启某某提供的线索,在官渡区前卫营村华佳招待所内将赵某某抓获,并从其房间内搜查出大量仿五角人民币印花样,印有“股票250”字样的假股票证和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章的“财产证明”书。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