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出台教育惩戒办法从严治警

    2015-01-27 12:32:18

大理出台教育惩戒办法从严治警

本报讯(通讯员 董学伟 李凯辉)为进一步加强大理州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深化“四风”问题整治,认真落实从严治警,强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近日,大理州安局制定出台了《大理州公安局教育惩戒办法》,严查严管严处民警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该办法是对州公安局民警、职工存在违法违纪隐患及违反工作纪律规定,但尚不构成违法违纪的违规行为进行预防教育的内部管理措施。《办法》共七章二十一条,内容涵盖执法活动、工作纪律、内务管理、警车管理、枪支管理、服务群众、职业道德等方面。惩戒分为约谈、通报批评、警诫和待岗四种。规定了14种情形或隐患将被约谈,约谈是对有违法违纪违规苗头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其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措施,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局纪委三级约谈制。

同时,明确通报批评、警诫、待岗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危害和影响,对违规人员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规定了19种行为应给予通报批评、18种行为应给予警诫、4种情形实行待岗。

该办法还规定,被通报批评的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被警诫的当年考核只能评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被待岗的当年考核只能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