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汉打车起纠纷 为泄愤持刀砍路人
2015-03-10 11:39:00
醉酒汉打车起纠纷 为泄愤持刀砍路人
通讯员 段晓东
2014年12月25日,昌宁县公安局对发生12月23日凌晨在昌宁县城右甸东路的手持砍刀追砍过路人员一案作出处理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李虎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临沧市凤庆籍的男子李虎刚过32岁生日,多年来一直在昌宁县城做建材生意。12月22日23时许,李虎在昌宁县城一朋友家喝酒出来时已很醉了。他在街边搭乘昌宁籍男子赵志明的三轮摩托车回到了达丙街的出租房住处门口,在结账时因车费较高,李虎与赵志明发生争执。
争执后,李虎还是将车费结给了赵志明。但李虎回到住处后越想越气愤,之后,带上一把砍刀,驾驶自己的白色面包车,返回到赵志明候客的地点。李虎看见赵志明的三轮车停在右甸东路与福惠的交叉路口,将车停下,手持砍刀下车就要去砍赵志明,赵志明看见李虎来势汹汹,立马就跑。
李虎没有砍着赵志明,就拿赵志明的三轮摩托车泄愤,将三轮车的挡风玻璃砸了个粉碎。之后,李虎遇到过路人也去追砍,幸好因李虎酒喝得比较醉,脚手笨拙,连走路都走不稳,手也不以使唤,没有伤及无辜。
赵志明看到此情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求助。巡特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经民警向围观的群众询问得知,李虎已驾车往福惠路南边方向逃窜。随即,民警迅速通知各巡逻组对挂有临沧号牌的白色面包车围追堵截。
民警在荷花池南边的道路上发现嫌疑车辆。但是,李虎看见警灯后,迅速发动车子往污水处理厂方向逃窜,至污水处理厂旁边附近时,因道路维修无法通行才停车。李虎看到民警已经追到身后,持刀下车与民警对峙,嘴上连连叫嚣“谁上前我就砍谁,我就和他同归于尽”。经过10分钟的对峙,李虎非但不听民警的警告,反而一步步挥刀朝民警逼近。民警鸣枪警告后,就在李虎缓不过神的一瞬间,将李虎迅速制服擒获,带回巡特警大队审讯。12月23日,巡特警大队将案件移送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处理。
田园派出所通过调查取证后,于12月25日经昌宁县公安局批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李虎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