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带头人就是一个流动警务站

    2015-03-17 10:16:52

江城县公安局探索边境管理新方法

一个带头人就是一个流动警务站

通讯员

近年来,面对漫长的边境线和复杂的边境社会治安局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推创“少数民族头人”工作法,发动“少数民族头人”积极参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境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江城县位于中、老、越三国交界处,全县有1个国家级口岸和3个省级通道,4个乡镇、22个村委会、187个自然村与边境接壤,边境人口 4.9万余人。

新中国建立之前,江城县一些地区流传着这样的话:一条汉子两杆枪,一杆是猎枪;一杆是烟枪。新中国建立后,受多种因素制约,当地的“治爆缉枪”和“禁吸戒毒”工作困难较多。多年来,当地公安工作虽取得较大成绩,但压力仍然很大。

与少数民族群众打交道,江城县公安机关发现,循着民族传统文化和习俗等主线,在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中,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士。这些人坚持传统,品行端正,家庭兴旺,令人信赖。他们大多能与族人保持良好的关系,能汇集到各种信息,应对危机,团结和引导好众人等。让他们参与主持村务活动,协调邻里间的矛盾纠纷,能取到积极稳妥的作用。

江城县公安局决定创推“少数民族头人”工作法促进边境和谐稳定。为解决公安民警多数不会讲少数民族语言,与群众沟通难等问题,县公安局在当地52乡派出所及治安、交警、出入境等服务窗口共配备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10名民警、20名协警。通过邀请安排少数民族干部、民警、辅警授课培训学习、自主学习、少汉民警搭配学习等方式,使广大民警掌握了简单的少数民族日常用语。把会说民族语言、精通业务、知晓民风民俗的民警、辅警安排在少数民族群众聚集的责任区,深入“民族头人”和少数民族群众家中,结合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等工作,架起了警民和谐的桥梁。2010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在“民族头人”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5起、调解治安案件630起。

为提高“民族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工作的水平,江城县公安局开展了文化夜校试点学习活动。通过邀请民宗干部对“民族头人”集中培训学习、民警深入村寨宣传等形式,组织对 “民族头人”开展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边防政策的宣传学习,引导“民族头人”形成爱党、爱国、爱家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在重点边境村组,通过发动“民族头人”,组建了17支边境护村队、发展了200名治安积极分子,协助公安机关加强重点边境通道、便道的巡查。

在具体工作中,民警充分尊重民族礼仪和当地民风民俗,以实际行动赢得了“民族头人”的信任,增进了感情。

国庆乡老朱寨李进祥和整董镇漫滩村邓学昌杨学强等是“禁吸戒毒”和“沼爆缉枪”带头人。以前,李进祥曾因吸食毒品被两次强制戒毒。戒断毒瘾后,在乡政府的扶持下,李进祥家盖起了砖瓦房,并带领大家养猪、开田、种茶,过上了好日子。由此,他被群众推荐为“头人”。这些年,在民警的引导下,他一直在做着禁毒宣传,帮助吸毒、戒毒,受到了群众的好评。2013年,在江城县公安局开展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邓学昌和杨学强等带领群众向当地派出所主动上交民用枪支80余支。2010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通过发挥少数“民族头人”作用,江城县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0余起、毒品刑事案件20余起,清查流动人口16000人。

近年来,江城县公安机关不断总结和完善“少数民族头人”工作法,逐步形成了一个基层组织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个“民族头人”就是一个流动警务站的工作格局。

(注:民族头人指在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中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士。)